11月10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首届“贤才聚盘”创新创业创造大赛——“创新向未来 创业正当时”主题论坛在ME TOWN购物中心举行,省内外“双创”领域专家、持续创业者、参赛创业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以创新为理念的发展之道。
作为盘龙区首届“贤才聚盘”创新创业创造大赛期间的一项重要特色活动,论坛以“创业正当时 创新向未来”为主题,以全面推进盘龙区创新创业创造工作为主线进行演讲和讨论,邀请不同行业创业人士碰撞思想火花,为盘龙区发展建言献策,进一步扩大赛事影响力,为创业者提供政策性指导和导向性建议。
“创新向未来 创业正当时”主题论坛现场 摄影 赵伟
行业嘉宾凝聚创业共识
作为赛事“3+1+3”中的三大线下活动之一,“创新向未来 创业正当时”主题论坛为政府、高校、企业搭建了展示、交流和沟通的平台,鼓励广大创业者以此次大赛为契机,把满腔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和实绩。
国家、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昆明题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志锋是本次大赛评委之一,参与比赛评审过程后,他分享了三创大赛的“盘龙特色”。李志锋表示:“从人才组合以及协同创新角度来说,创客团队和科研团队的合作是此次大赛参赛团队中比较有亮点的地方,反映出盘龙人才资源好、创业环境优。”
在论坛交流环节,嘉宾们对“创业”形成了一致共识:创业的“业”在于坚持做事不“躺平”,只要有想法、有实践,创业任何时候都不晚。
“开始做第一碗米线,意味着过上了酸甜苦辣的生活。”昆明德胜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誌是当天主题论坛的嘉宾之一,她也是此次大赛的“参赛者”。陈誌表示,接过“德胜桥”品牌管理的“接力棒”后,已经不是二次创业,而是持续创业;近“德胜桥”品牌40年创业时间里,企业一直坚持守正创新、诚信经营,为品牌迈向“百年老店”的目标打好基础。
参加“三创”论坛的嘉宾 摄影 赵伟
此次论坛主力营造吸引人才和创新创业创造的社会氛围,为广大创业者展示盘龙区的营商环境和创业优势,为创业人士提供适合发展的条件、机会和场合。盘龙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张剑表示,论坛面向全市创业者敞开大门,邀请省内外有经验的行业翘楚、投资人、创业导师和本土知名品牌连锁店创始人,分享创业经验、案例以及经营理念。同时拓宽政策宣讲渠道,推动盘龙区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与创业者融会贯通。
人才创新力量汇聚盘龙发力“三创”
盘龙区历来重视人才与创新,秉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前,全区共建有院士工作站15个、高技能人才工作站9个、众创空间18个,并与辖区31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机制,全区人才总量达到16.75万人,占全区常驻人口的17%。今年以来,盘龙区共兑现科技创新补助资金3700余万元,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达到30亿元;全区累计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80家、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34家。
首届“贤才聚盘”创新创业创造大赛由中共盘龙区委、盘龙区人民政府主办,旨在引导广大创业人才聚焦原创性、突破性、引领性成果进行创新创业创造,挖掘出更多具有行业代表性、发展前景好的优质项目,为盘龙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聚集更多能量和动力。
“三创”论坛嘉宾合影 摄影 赵伟
大赛于今年9月正式启动,依次进行了项目报名、海选、精英训练营、初赛等阶段,共吸引419个项目报名参赛,115个项目晋级初赛,45个项目脱颖而出成功晋级决赛;开赛以来社会反响热烈,印证了全区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的提质和升华。
“欢迎广大创业者前来盘龙,投资兴业、筑梦圆梦,为高质量打造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加快‘幸福盘龙’建设提供澎湃的人才动力。”在论坛现场,大赛组委会发出“合作邀请”。下一步,盘龙区委、区政府还将加快推进政策创新、拓展服务内容、加强创业扶持,努力把盘龙区打造成为创新“蓝海”、创业沃土和创造乐园,让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的智慧和活力在盘龙得到充分释放。(文/图 胡耀元)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