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场监管局3月20日传来消息:宁波地方标准《菜市场经营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3月21日起正式实施。菜品如何摆放?灯光如何设置?海鲜捆绑物如何规范?这些问题不仅有了统一答案,而且有了可操作的依据。
据悉,该规范为全省首个菜市场经营管理地方标准,将助力全市菜市场打造“经营有规范、管理有依据、违法有惩戒”的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宁波持续开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行动,市场整体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在一线工作中,我们发现,不少市场存在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甚至缺失的问题,涉及设施配备、交易秩序、食品安全、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成为菜市场品质提档的一块短板。”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说。2022年初,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总结前期改造提升经验,组织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启动《规范》起草工作,经群众意见征集、专家审议等环节,历时12个月完成制定。
《规范》共8章1附录,从交易区、自产自销区的经营规范,公共区域的管理规范,市场整体的经营保障三方面入手,为全市菜市场日常运作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指南。
如区域经营规范部分,针对海鲜销售旺季中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水产品捆扎物重量问题,《规范》明确“水产包装的重量应不超过商品总重量(包括包装)的5%”并列明计算公式,填补了长期以来的标准空白,为部门监督执法提供有效依据;针对自产自销区疏于管理的问题,《规范》明确该区域与其他交易区一样,纳入市场统一管理,并对经营时商品摆放、垃圾处理,休市时摊位卫生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
针对菜市场内商品摆放混乱的问题,《规范》通过附录对果蔬、肉类、水产品、豆制品、熟食卤品、散装食品、粮油制品七大类重点商品的陈列提供了详细的摆放指引。
比如肉类,明确指出追溯码应在摊位明显位置公示,追溯码应清晰有效。宜在25℃以下环境陈列销售。鲜肉应预分割,冻肉预先解冻分割,按规格分别陈列于冷柜中。不应着地存放,不应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冻肉、分割肉应冷藏,保管时间不超过24小时。绞肉机、各类刀具等经营工具应摆放整齐,统一管理。
“《规范》创新性地将菜市场经营管理要求以地方标准形式进行固化,它的实施,将对促进宁波菜市场提质升级,提高群众民生获得感起到积极作用。”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合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是全国首部菜市场地方立法《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的配套标准之一,将与2021年12月10日实施的《菜市场建设布局规范》、2022年10月29日实施的《智慧菜市场建设规范》构成系列标准,为菜市场从落地建设、日常经营、到升级管理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标准指引。(记者王岚 通讯员陈莹 伍晓茜 陈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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