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成立于2021年,是由中国科学院和安徽省共同发起建设,参照国家实验室体制机制建设运行的新型研发机构,是安徽省在健康领域设立的重大创新平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以“源头创新、促进双转”为使命,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的大健康产业创新转化基地。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正在聚集一批世界级的科研人才,已具备完善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企业孵化器能力,能够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包括3个基础支撑的子平台(公共仪器平台、实验动物平台和生物安全平台)以及3个转化应用的子平台(小分子药物研发平台、大分子药物研发平台和细胞药物研发平台),着力打通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之间的通道,形成覆盖科学发现、技术研发、中试放大、临床试验、示范应用等全链条融通发展的创新体系。孵化器依托大健康研究院的资金支持、科研团队和医院临床研究等资源,积极对接合作知名基金投资机构,牵头组建安徽省生命健康产业协会和合肥市生物医药产业协会,为孵化企业提供高端研发支持、市场资源对接和投融资等服务,并已吸引多家创新医药企业落地,形成聚集和示范带动作用。
2023年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持续进行全球遴选项目的征集工作。全球遴选项目的开展是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紧抓时代机遇,着眼国家急迫需求和长远需要,落实科技转化的一个具体体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将瞄准市场,以全球视野遴选并支持一系列具有系统性、前瞻性和突破性的项目。所申报项目需已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在2年—3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具有较大的临床(市场)需求。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将为项目设置“一对一”的项目服务小组,与项目团队共同迈出科技落地转化的第一步。
一、申报条件
1、支持方向
创新药物类、医疗器械类、疾病诊断制品类、其他类(符合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总体建设宗旨的其他项目)。
2、申报人
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机构从事大健康相关领域研究的科研工作者,一般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博士学位(工程类)的研究者需提供两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的推荐信。项目在研期间工作单位在境外的研究者或外籍研究者申请该项目需与国内研究者合作共同申请。
二、申请与立项
1、材料提交
项目申请人请联系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科研与教育处,申请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的科研系统账号,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申请人需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全球遴选项目申报书、个人简历、任职证明、曾发表论文/专利的证明文件、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材料经项目申请人签字后报送至大健康研究院科教处。
合肥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科研与教育处联系方式:0551-63661316;电子邮箱:djkkjc@ihm.ac.cn。
2、初步筛选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对拟申报项目的形式、内容、已有研究基础等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的项目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专家评审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评委对项目申请人进行现场答辩遴选活动,择优进行支持。
4、结果公示与签订协议
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资助协议与相关法律文件。
三、遴选时间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全球遴选项目采用滚动式征集。每期具体截止日期在大健康研究院官网上及时发布。
四、经费管理
遴选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资助金额一般为200万—500万/项,特别优秀者可以一事一议。
五、考核与验收
1、进度汇报
立项项目负责人需每3个月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科研系统中更新一次项目进展。
2、年度考核
项目负责人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并进行现场答辩。
3、结题验收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结题答辩,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结题报告和论文、专著、专利等成果材料。(来源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