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印象内蒙古     |       一带一路     |       老外在内蒙古     |       103旗县
呼和浩特:联创共建谋发展 携手奋进谱新篇
2023-09-28 21:04:3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亚东责编:赵银平

  呼和浩特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广泛凝聚区内外力量,持续在“融、联、实”上下功夫、做文章,以“联创共建”为抓手,全力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多方联创、互促共赢”的联创共建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市级层面完成与6个区内外地区联创共建,旗县区层面完成与12个区内外地区、4所院校、5家企业联创共建。开展共建活动50余场次,更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合力。

  基地共建,打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

  呼和浩特市充分挖掘用好驻呼高校、研究机构和展陈场馆等单位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资源禀赋,打造了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和教育实践基地。

  在呼和浩特市委党校建立内蒙古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呼和浩特市实践基地;命名呼和浩特市委党校、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玉泉区、土左旗分别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工作站;命名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展览馆等17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推动17家文博展馆签订联盟协议,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

  资源共享,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该市加强纵向共建,全面促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内蒙古科技馆、呼和浩特昭君博物院等场馆,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教育、科学体验观摩、“同上一堂科学课”等特色鲜明的实践活动,让各族学生了解中华民族、领悟中华文化,全面深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解和认识。

  同时,加强横向共建,与区内外先进地区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互学互鉴、资源互补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三项计划”落实落细。玉泉区就弘扬昭君文化、讲好昭君故事与“昭君故里”——湖北兴山县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新城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回民区与江苏省启东市、赛罕区与广西宾阳县、土左旗与北京市怀柔区第三小学、和林县与大同云冈区、清水河县与山东单县、武川县与湖南邵阳市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此外,还与自治区单位开展联创共建活动,自治区民委和呼和浩特市委统战部、呼和浩特市民委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联合主题党日活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呼和浩特市委统战部、新城区委统战部在新城区迎新路街道团结小区社区开展了以“传承中华文化•共度新春佳节”为主题的三级统战部门新春走基层活动等。

  合作共赢,助力首府各族群众共同走向现代化

  在市级层面,呼和浩特市与杭州市签订统一战线协作框架协议,搭建“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模范自治区”两个省会城市沟通交流平台;与宜昌市签订《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合作协议书》;与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签订《各民族青少年跨区域融情交流框架协议》,打造跨区域青少年手拉手民族团结同心营等品牌活动,促进各民族青少年跨区域交往交流交融,实现了“合作共赢”新突破。

  此外,清水河县在招商引资、产业引导生态农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领域分别与山东省成武县、山东省单县签署全方位战略合作协议。依托京蒙协作机制,深化京蒙全方位多领域合作,争取京蒙援助资金4312.8万元,协调门头沟区与武川县学校、医院签约22个结对帮扶项目,启动“乡村振兴优品计划”京蒙消费帮扶系列活动,协助10个联农带农企业申报“三品一标”,带动各族群众稳定增收。(文 时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