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张家界市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全国首部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性法规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张家界市历来重视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无障碍旅游。为打造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张家界提出全面发展无障碍旅游,启动全国无障碍旅游示范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并印发《张家界市创建无障碍城市和无障碍景区工作方案》。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初启动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工作,经过反复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修改完善后,2023年6月28日,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张家界市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并于2023年7月27日在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得到批准。
据悉,《张家界市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共15条,从信息内容、服务理念、服务措施、服务制度等方面,规定景区信息服务和社会服务的具体要求,确保无障碍服务无缝衔接,安全有效运转;规定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内容和范围,特别是将景区无障碍设施分为基本设施和典型景区设施两类,明确山地型、岩洞型、河湖型、演艺型景区具体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鼓励各类景区积极参加无障碍环境认证等。
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家界市将以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建设标准规范的、人性化的无障碍设施,提供优质的无障碍服务,努力实现吃、住、行、游、购、娱全程无障碍目标,打造全域无障碍旅游的“张家界样板”。(文 田育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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