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14个地方和单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殊荣
近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民委发〔2024〕18号),命名248个地区、单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兰州市西固区、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庆阳市庆城县、定西市安定区、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张掖市公安局、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彩虹城社区、西北民族大学、白银市白银区第十四小学、嘉峪关市第五幼儿园、天水市博物馆14个地方和单位榜上有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为抓手,以“7+N进”活动为载体,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有效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为各族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促进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
截至目前,甘肃省共有85个地方和单位获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命名,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陇原大地绚丽绽放,“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理念已深深根植陇原各族儿女的心灵深处,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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