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我省七部门联合部署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联社等七部门近日召开甘肃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并就联合供销、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农业强省建设的头等大事,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事关全省农业生产安全,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切身利益。各级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坚决扛起农资监管和执法打假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农资监管部门要紧盯春耕备耕等重点农时,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产品质量、购销台账、产品标签等开展全面排查;要加大对春耕急需的种子、肥料、农药流通环节抽检比重,将群众投诉举报、排查发现隐患、新闻媒体曝光的产品和企业列为必检对象;要将整治农资“忽悠团”进村兜售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要落实“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组织开展网络越区违规售种专项检查,严防品种虚假宣传和越区推广销售。(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马国顺)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