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印象内蒙古     |       一带一路     |       老外在内蒙古     |       103旗县
内蒙古东胜区:1980民族特色街区点燃城市“烟火气”
2024-06-28 15:59:4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张国文责编:赵银平

  今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1980街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托老旧小区改造优势和各族群众聚居的特点,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元素,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街区的东胜实践。

  1980街区总建设规模约1.3万平方千米,这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主题鲜明的特色商业街区真正让“城中村”重新焕发了商业活力,走出了一条东胜区民族团结进步与企业发展相互融合、相互发展的新路子。

内蒙古东胜区:1980民族特色街区点燃城市“烟火气”_fororder_640

  东胜区1980民族特色街区

  全力推进“网红化改造”,打造城市“新业态”

  聚焦空间共处、文化共享、经济共融、社会共治、心理共识等方面,区属国有企业--房运公司实施“统一返租”“统一规划”“统一改造”,陆续推出了平房市场化、多元化运营的创新举措,以打造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重要抓手,对棚改平房进行翻新装修再改造,不断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和商业形式,大力打好“旅游+城市名片”魅力牌、“旅游+特色美食”体验牌,不仅优化了营商环境,也办好了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用文明之风点“靓”城市夜生活,让城市更有活力、更具温度。

  深挖“夜市经济”潜力,加快提振传统消费

  基于老城区商业不足的情况,东胜区围绕“保留城市记忆”的核心,以商业化改造为主题对平房区的使用功能重新规划,按照“一核两区十通道”设计理念,划定迎街餐饮娱乐商业区和内街休闲文创商业区,并贯通了原本独立封闭的十条巷道,通过怀旧主题彩绘、特色互动体验、地方经典表演等方式,成功打造了集酒吧餐饮、轰趴娱乐、民宿旅游于一体的多元化“网红”打卡地和各族群众消费新地标。同时,充分利用巷道广场商户等阵地,深挖“夜市经济”潜力,将民族文化与美食文化相融合,将特色美食与国庆、中秋等传统节日结合起来,各族群众在参与活动的同时,既能品尝美食,又能学习民族团结知识,使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广泛深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创新创建模式,助力民企高质量发展

  通过将街区改造工作整合成一个系统化、标准化的工程,改造后的街区因其独特的风格和完善的设施,成功激发了居民和商户的参与热情。看到改造带来的实际效益后,片区原有居民开始主动参与到街区改造中来,部分居民自愿将自住或空置的平房委托给房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商户也看到了投资机会,纷纷增加投入,共同推动街区繁荣发展。通过这一新业态的发展,进一步把带动创业、解决就业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着力点,直接带动就业超700人,实现整体收益8000万元,推动创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载体,为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搭建了创业新平台、拓展了市场新空间、提供了服务新便利,广泛促进了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润物细无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街区本着“人员集聚到哪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就在哪里”的原则,充分利用老街巷资源,在保留原有建筑风貌的前提下,深入挖掘巷子文化、美食文化、市井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内涵,通过在街区巷道绘制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墙的方式,让游客在“润物细无声”中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知识入脑入心,使民族团结的观念如春风化雨般深入人心。积极开展“石榴籽商户”评选活动,10家商铺被授予“石榴籽商户”荣誉,不断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老旧小区改造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是事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体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工程。未来,东胜区将着力打造“破旧立新,一步一景”的亮点街区,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升街区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贡献力量。(文/图 伊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