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将陇南防汛抗洪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记者从甘肃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根据《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7月24日12时将陇南市防汛抗洪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由于持续降水,甘肃省长江流域出现流域性洪水过程,嘉陵江、西汉水、白水江、让水河等多条河流、多个控制水文站发生超警洪水。当前,碧口水库高水位运行,上游持续来水,降雨及河流洪水过程仍在持续,各河流洪水及水库防洪风险加大。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陇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迅速响应行动,动员各级各部门根据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加强会商研判,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强化巡堤查险,提前预置抢险队伍、机械和物资,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要及时设置警戒警示标志,落实涉河建设、城乡积涝、休闲旅游、道路桥梁交通管控等措施,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碧口等水库水电站要规范调度运行,加强上下游水情共享和通报,坚持平稳蓄泄,防止“人造洪峰”,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力量,及时收集报告险情灾情,遇有重大险情,要第一时间调集物资和救援队伍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顾丽娟)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