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再“上新”
近日,宁夏商务厅联合多部门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政策加码激发需求侧升温,进一步推动我区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等以旧换新工作。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分为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相互不得重叠享受。细则提出,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5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购买燃油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的,给予相应的补贴。其中,新购车辆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价格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1.5万元,价格1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8万元。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格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1.2万元;价格1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补贴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等17类家电产品和手机、电动自行车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售价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售价5%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售价的20%,每部补贴不超过500元。电动自行车补贴标准为最终售价20%,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国标的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
此次,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电视终端扩大至酒店。政策实施期内,每个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电动自行车按照“交一购一”的原则,每个消费者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可换购1辆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按最高补贴档次享受一次补贴。
宁夏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的以旧换新政策补贴力度更大,给消费者带来的实惠更多,进一步增加消费者参与可选项。接下来,全区上下将围绕“以旧换新”开展更多活动,推出行之有效的促消费措施,全力推动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宁夏日报记者 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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