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印象内蒙古     |       一带一路     |       老外在内蒙古     |       103旗县
【我家门口那条路】内蒙古磴口县:穿沙公路铺就绿色发展的黄金通道
2024-09-06 13:41:46来源:人民网编辑:张国文责编:赵银平

  乌兰布和沙漠是我国八大沙漠之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境内沙漠面积近430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77.3%。

  县道X728磴吉线全长66公里,从磴口县向西通往阿拉善盟,当地人称穿沙公路。行驶在这条公路上,车辆往来穿梭,它不是想象中横穿乌兰布和沙漠腹地的“孤勇者”,“点沙成金”的故事在其沿线处处上演。

“我家门口那条路”   内蒙古磴口县:穿沙公路铺就绿色发展的黄金通道

磴吉线航拍。人民网 孟佳澍摄

  “我们从2020年开始,分段落对该公路进行了改造,目前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磴口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彭义荣介绍道,改造后的磴吉线沥青路面宽8米,路基宽8.5米,通行能力和交通服务功能都有了极大提升。进一步支撑起乌兰布和沙漠综合治理和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脊梁”。

  记者了解到,目前,磴吉线沿线有光伏企业13家、工业企业5家、养殖企业15家,种植梭梭林面积3.3万亩,接种肉苁蓉面积2000亩,形成了光伏、工业产业、牧业、林草等各类沙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无限的生机。

  驱车驶入乌兰布和沙漠腹地,紧邻穿沙公路南侧,磴口县85万千瓦光伏+生态治理项目已于去年年底全部并网发电,从观光台俯瞰项目区,成片的光伏板如同蓝色海洋在沙海中绵延。

“我家门口那条路”   内蒙古磴口县:穿沙公路铺就绿色发展的黄金通道

光伏板如同蓝色海洋在沙海中绵延。人民网记者 苗阳摄

  “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安装188万块光伏板、2.6万吨支架,每天的通行车辆在300到500辆,得益于加宽修葺的穿沙公路,使得项目建设过程中物资和设备供应时间大幅缩短,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内蒙古能源发电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总经理李婧表示,目前,项目二期磴口县160万千瓦光储+生态治理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建成后将进一步助力沙漠与生态治理深度融合,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我家门口那条路”   内蒙古磴口县:穿沙公路铺就绿色发展的黄金通道

巴音宝力格嘎查。人民网记者 苗阳摄

  道路越修越宽,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在沙金套海苏木巴音宝力格嘎查经营着牧家乐的王大正深有感触,“路修好了,开车从嘎查到县城只要1个小时,出行方便了不少,还带来了很多游客到牧家乐吃蒙餐,看沙漠。”

  “嘎查依托沿山、沿沙2条精品旅游线路,发展农家乐、牧家游,建设少数民族特色餐饮6家,年吸引游客3万人,户均创收10万元以上。”沙金套海苏木党委书记苏雅拉达来介绍,交通的便利促进了各族群众增产增收,极大地提升了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共享的互嵌式社会结构、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年来,磴口县按照“瞄准行政村、扶持贫困村、打通旅游区、服务产业园”的总体原则,精心规划通村路、布局产业路、发展园区路、建设旅游路,使得“公路围着产业建,产业围着公路转”。

  走进巴彦淖尔市圣牧高科生态草业有限公司的牧场,成片的绿草铺展开来,仿佛进入了“世外桃源”,沙漠隔绝了污染,让这里成为有机牧草种植的宝地。

“我家门口那条路”   内蒙古磴口县:穿沙公路铺就绿色发展的黄金通道

沙漠中种植的有机牧草。人民网记者 赵梦月摄

  “2010年企业成立之初,牧草的运输要先走砂石路,到20公里外再重新打包装车运走,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运营保障部经理王凯介绍,自2015年以来,当地为企业及周边农牧民修建了硬化路,总长度84.5公里,极大地提升了草业产品的运输效率,降低了物流成本,周边农牧民出门到企业打工也更加便捷,使得公司的发展驶入“快车道”。

  穿沙公路如同纽带在沙漠中延伸,为县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交通基础,让当地以“光伏+沙产业生态治理”模式全面顺利推行,成为助力治沙、发展产业的致富路、幸福路、同心路。(记者 赵梦月 孟佳澍 苗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