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推进药品监管领域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记者 全琳珉 通讯员 祝晓艳)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浙江省药品监管领域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印发,围绕生物医药企业所期所盼,从审评审批、监管模式、服务机制、保障支撑4个方面提出18条药品监管领域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举措,以进一步推动我省生物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将于12月27日起施行。
生物医药行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因此监管审批制度较其他行业严格许多。为了能够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多是在保证产品安全性的基础上,尽可能缩短相关政务服务的流程和时间,提升监管效能,让企业能够放心大胆地创新产品。
比如,《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医疗器械“研审联动”改革,即围绕可能实现关键技术突破、解决“卡脖子”问题的医疗器械产品,建立审评审批重心向产品研发阶段前移工作机制,参照国家创新产品注册程序,在分类界定、标准制定、检验检测、技术审评、体系核查等方面提前介入指导,实现审评审批加速。
今年以来,浙江已针对药品监管政务服务改革酝酿出台多项创新政策,包括《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四重”增值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医疗器械“研审联动”增值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集团内药品多仓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方案》等。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