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甘肃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胡昌升:大力培育中医药新质生产力 加快构建现代化中医药产业体系
2024-12-27 10:16:24来源:甘肃日报编辑:王奇英责编:颜观潮

  原标题:胡昌升在调研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时强调 大力培育中医药新质生产力 加快构建现代化中医药产业体系

  12月25日至26日,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对全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数字化方向,培育发展中医药新质生产力,着力构建体现甘肃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中医药产业体系,推动甘肃省加快由中医药资源大省向中医药产业强省迈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提供坚实支撑。

  调研期间,胡昌升先后来到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调研,同部分中医药企业和农业合作社负责人座谈交流。26日下午,胡昌升在兰州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市县、省直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和企业家、专家学者意见建议,研究谋划“十五五”期间全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胡昌升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十四五”以来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他强调,中医药产业是朝阳产业、健康产业、惠民产业,要以全面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为抓手,以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省和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三大“国字号”平台为牵引,持续壮大中医药产业链条、打造中医药产业集群。

  胡昌升强调,要加力推进中医药产业强链延链补链,做强特色中药材种植、优势中成药,做大中药材产地加工、流通、文旅康养业,做优中药材种子种苗、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促进中医药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要加力建设中医药产业生态圈,纵深推进“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立上下游企业利益共享机制,推动企业向中医药产业园聚集。要加力构建中医药品牌矩阵,支持中医药产业优势地区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扎实推进中医药领域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陇药”品牌影响力。要加力打造中医药产业发展平台,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交易平台、仓储中心、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推动甘肃省中医药加快走出去。要加力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承,强化研发攻关、成果转化和数智赋能,加大新药研发和中药材农机装备研发改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大力挖掘中医药文化资源,推动传统中医药和现代科学相结合、相促进,推动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要加力建设中医药人才队伍,深入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加强高素质经营队伍、职业化种植药农、专业性服务团队、多层次中医人才培养,加快形成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要加力强化中医药产业发展服务保障,加快中医药领域地方立法,建立稳定的多元投入机制,深化中药审批制度改革,更好助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胡昌升强调,企业是中医药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中医药科技创新的主体。要拥抱科技、向新而生,提升企业技术工艺水平,不断拓宽产品管线、提高产业能级。要深耕主业、向高而攀,强化市场意识、产品意识、品牌意识,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拳头产品。要把握机遇、向远而行,拓宽发展视野,学习先进理念,加强交流合作,着力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一流企业。

  孙雪涛、张伟、戴超、王钧分别参加。(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崔亚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