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原创   |   文旅   |   视界   |   直观中国   |   城市远洋   |   热点专题   |   老外在湖南   
美丽中国南山行丨南山护林人 守牢满山绿
2025-04-02 09:33:0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李媛责编:尹红燕

  编者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南山国家公园候选区,是2016年7月国家批复的全国首批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之一,也是我国《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确定的49个国家公园候选区之一。

  春回大地,南山国家公园候选区湖南邵阳区域也绽放生机,国际在线湖南频道联合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邵阳市委宣传部,推出《美丽中国南山行》系列报道,展示其自试点以来近十年间取得的丰硕成果。

美丽中国南山行丨南山护林人 守牢满山绿_fororder_图片1

南山国家公园候选区黄桑片区美景 供图 绥宁县委宣传部

  邵阳极西,绥宁之境。

  绥宁县最南端,南岭山系八十里大南山北坡与雪峰山南麓连接地段,便是南山国家公园候选区黄桑片区。

  和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科研人员龙景波的初次见面,他便邀请我们同去观赏山中的“宝贝”:37株第三世纪冰川时期的孑遗植物——长苞铁杉,是“植物界的活化石”。

  “工作很简单,就是爬爬山。”虽年至50岁,龙景波攀登至1080米海拔的源头山时,呼吸如常,仍能平缓地讲述自己的工作经历。“这片山爬了20多年,太熟悉了。”凭借一堆落叶上的痕迹,龙景波便能判断出曾经过的动物种类。

美丽中国南山行丨南山护林人 守牢满山绿_fororder_图片2

龙景波(左)沿途介绍林中植物 摄影 李芳森

  除了长苞铁杉,54.075米高的湖南最高树、树龄800余年的“楠木王”,以及最近新发现的新物种黄桑过路黄,对于山中的生灵,龙景波都很熟悉。

   踏着石阶拾级而上,便见到一片长苞铁杉林。杉林分布面积约5亩,现有铁杉37株,平均树高30米、胸径50厘米,最大一株高40米,胸径130厘米,树龄达500多年。因集中连片生长,且株数多、树龄高,在全国极为罕见,被誉为“铁杉王国”。

  珍稀植物园里已成功培育铁杉幼苗68株。2024年,35公斤铁杉种子已经播下,正常发芽可在1000株左右。

      龙景波说,铁杉的奇特之处为根系连理,即树与树的根完全相连暴露于土壤表层,以此造成树与树营养相通,有福同享,患难与共。

美丽中国南山行丨南山护林人 守牢满山绿_fororder_图片3

高耸的长苞铁杉林 摄影 李芳森

  “越没路的地方,才越容易发现新物种。”龙景波用20多年的深山跋涉,汇聚成这一宝贵的“经验之谈”。

  在护林人的步伐中,探寻出黄桑片区2695种生物物种,“动植物王国”“江南最大的植物基因库”的美誉,也跟随步伐延伸至深山之外。

  踏遍群山的传统巡护虽在延续,“无人机+大数据”的智慧监测,已让山中生灵的身影更加清晰。

  南山国家公园候选区整合已建智慧管理系统平台和自然资源统计分析平台,建立起感知系统,共拍摄到野生动物47种1500余次,发展南山脊蛇、斑叶杜鹃兰等新纪录物种9个。

美丽中国南山行丨南山护林人 守牢满山绿_fororder_图片4

铁杉林村的民宿 摄影 李芳森

  “我们像是这座大山的‘管家’,工作就是要摸清、守护好黄桑片区的家底,让这片绿水青山改善山中村民的生活。” 随着这份生态家底越丰厚,村民们的日子也越有奔头。铁杉林村现有农家乐40余家,年均收入10万元以上。

  通过立足“生态康养游”发展目标,绥宁县2024年接待国内游客逾497万人次,同比增长68.5%,实现国内旅游收入近50亿元,同比增长50.68%。(文 李芳森)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