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甘肃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张掖山丹:秸秆“蜕变”记 编织乡村振兴绿纽带
2025-05-14 16:37:0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奇英责编:王悦阳

  张掖市山丹县作为传统农业大县,年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72万亩左右,全年秸秆产生量达27万吨。过去,秸秆是让农户头疼的“生态包袱”:露天堆放易霉变,直接投喂牲畜适口性差,且存在火灾隐患;田间残茬处理不当影响春耕、加剧农机损耗;焚烧秸秆更会污染环境。如今,山丹县以秸秆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实现了秸秆从“包袱”到“绿色资源”的蜕变,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56%,走出“农户增收、企业增效、生态增益”的绿色转型之路。

张掖山丹:秸秆“蜕变”记 编织乡村振兴绿纽带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50514143139

农民在田间劳作

  山丹县坚持“因地制宜、农户参与、企业利用、市场运作”的原则,逐步探索形成“模式体系化、布局科学化、基地集约化、产业规模化”的祁连山浅山区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新路径。依托县内秸秆加工企业,昔日堆积如山的各类秸秆正有序进入加工车间,在机械轰鸣声中蜕变为优质饲料及肥料,过去让农民头疼的农业废弃物也正实现华丽转身。

张掖山丹:秸秆“蜕变”记 编织乡村振兴绿纽带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50514143144

秸秆集约化处理

  来到山丹县位奇镇合方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秸秆饲料化加工车间,晾晒好的小麦、大麦、玉米秸秆经过风选、除尘、压块等工序后,变成了一个个富含营养价值的“牛羊面包”,源源不断地销往全国各地。

  山丹县润牧饲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企业+经纪人”“经纪人+农户”的集约化运营模式,实现秸秆收储、加工、销售全链条运作,在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的同时,有效带动了农户增收,取得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良性互动。

张掖山丹:秸秆“蜕变”记 编织乡村振兴绿纽带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50514143012

秸秆加工厂

  秸秆,从田间废弃的“生态包袱”蜕变为市场青睐的绿色财富,山丹县用产业化实践给出了破题答案。通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全县已培育秸秆饲料化加工企业6家,新建、改建专业化生产线6条,形成年处理秸秆6.8万吨的产业规模,产品远销全国多个省份,带动周边3万亩地秸秆综合利用,农户售卖农作物秸秆亩均增收120元左右,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每年3万元以上。

  在山丹锡航绿洲肉牛养殖有限公司标准化养殖场区,饲养员张会明表示,过去散养时,直接投喂未加工的秸秆,牛群常因适口性差造成浪费。如今通过优化饲料配方与饲养管理,极大地提升了养殖效率和肉牛成活率,走出了一条肉牛养殖与农作物秸秆循环使用的创新之路。

 张掖山丹:秸秆“蜕变”记 编织乡村振兴绿纽带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50514143147

肉牛养殖场

  曾经堆积如山的秸秆,如今在山丹县的田野间已难觅踪迹。这场从“生态包袱”到“富民资源”的蜕变,不仅是农业废弃物的重生,更折射出传统农区向绿色循环发展的深度转型。山丹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春介绍:“近两年,山丹县引进先进的秸秆饲料化加工设备和饲草加工技术,建立秸秆饲料化利用‘收集-存储-转运-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56%,累计建成牛羊规模养殖场318个,规模化比重达到75%,带动全县畜禽存出栏量分别达到313.13万头(只、羽)和152.24万头(只、羽),同比分别增长5.89%和5.98%,实现畜牧业产值16.67亿元。秸秆饲料化利用已成为我县调整草畜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持续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文/图 杨海翔 聂英 拜占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