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西走廊中段的荒漠与绿洲之间,古甘州(今张掖地区)的遗址群如同一串被风沙打磨的青铜钥匙,静静躺在戈壁深处。黑水国、草沟井、明化明海、骆驼城…… 这些散落在祁连山北麓的城垣残迹,不仅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坐标,更是时光镌刻在大地上的立体史书。当镜头对准这些夯土遗迹时,取景框里定格的不仅是残墙断壁,更是两千年来农耕与游牧文明碰撞的火花,是商旅驼铃与戍边号角交织的回响。
历史肌理 多维度的文明叠层
古甘州遗址群的共同底色,是河西走廊作为 “丝路咽喉” 的战略地位。从汉代设郡到明清戍边,这片土地始终是中原王朝经略西域的前沿阵地,也是多元文化交融的熔炉。黑水国遗址的南、北城垣,清晰留存着汉至魏晋时期的夯土层,那些夹杂着红柳枝的夯筑痕迹,与《汉书》中“因河为塞,筑城障列亭”的记载形成完美互证。而骆驼城遗址出土的北凉时期彩绘砖,其佛教题材的纹饰中竟可见希腊神话的母题,揭示出丝绸之路作为“东西方文明对话之路”的真实图景。
黑水国遗址
军事防御是这些遗址最鲜明的共性特征。草沟井遗址的方形瓮城与圆形角墩,骆驼城遗址长达1200米的城墙残体,都展现出古代筑城术的精湛——马面与垛口的布局遵循“易守难攻”的军事逻辑,而城外的护城河遗迹则暗示着长期对峙的紧张局势。但个性差异同样显著:骆驼城作为东汉至十六国时期的“五郡咽喉”,城内出土的铜箭镞与铁铠甲见证了这里“百战之地”的惨烈;而黑水国遗址周边散落的陶制酒器,则显露出其作为商贸驿站的烟火气。
骆驼城遗址城墙残体
骆驼城遗址全貌
从经济视角看,遗址群构成了古代甘州的“城市网络”。黑水国遗址与现代张掖城形成“古今重叠”的地理关系,证明这里始终是区域中心;草沟井古城遗址出土的明代钱币与瓷片,揭示其作为边贸集镇的功能;而明化明海遗址周边的屯田遗迹,则诉说着“以农养兵”的边疆开发策略。这些遗址如同珍珠,被丝绸之路的商道串联成链,支撑起东西方物资与文化的流通。
摄影凝视 光影中的时空对话
对于摄影者而言,古甘州遗址群是天然的“光影实验室”。黎明时分,当第一缕阳光掠过骆驼城的残墙,夯土的赭红色会突然变得通透,城墙剖面的层理如树木年轮般清晰——这是两千年时光留下的“地质标本”,适合用侧光长焦镜头捕捉。正午的强光下,明化明海遗址的轮廓会与戈壁融为一体,此时拍摄下的画面,可将遗址的孤寂感与天地的辽阔感形成强烈对比。
明海古城遗址
细节特写往往能揭示遗址的“隐秘故事”。草沟井遗址的城砖残片上,模糊的绳纹印记是汉代工匠的手泽;黑水国遗址地表的陶片纹饰,竟与地中海地区的陶器有相似之处——这些微观景象适合用微距镜头记录,让观众看到“大历史”中的“小细节”。而遗址中的现代元素,如牧民的羊群从骆驼城瓮城穿过,或崭新村舍与古城垣在同框出现,这种“古今碰撞” 的画面,能引发对文明延续性的思考。
草沟井遗址
永恒价值 在保护中延续生命
古甘州遗址群的魅力,在于它们既是“过去时”,也是“现在时”。当摄影者的快门声与远处的驼铃声偶然重叠,会产生一种时空折叠的错觉。这些遗址如今虽已失去实用功能,却成为认识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活教材”——从黑水国遗址的汉简到骆驼城的北凉文书,从草沟井的佛教造像到明化明海的伊斯兰纹饰,不同时期的文化遗存在此和谐共存。
许三湾遗址
对于摄影人来说,拍摄这些遗址不仅是艺术创作,更是一种文化守护。镜头记录下的不仅是风景,更是遗址的“现状档案”——随着风蚀与人为活动的影响,某些细节可能转瞬即逝。这些影像因此具有双重价值:既是美学作品,也是文物保护的视觉依据。这些沉默的遗址,是我们文明基因的重要载体,需要在敬畏中保护,在理解中传承。那些被时光打磨的夯土,在暮色中呈现出温暖的暗红色,仿佛仍在散发着文明的体温。
古甘州的遗址群,就是这样在摄影镜头的凝视下,不断诉说着关于生存与发展、冲突与融合、消逝与永恒的古老命题。(文/图 肖成年)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