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获悉,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多地发生洪涝灾害,内蒙古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会同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调拨3.4万件(套)救灾物资,支持重点受灾地区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救灾救助工作。
据了解,入汛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各相关部门压实防汛救灾责任,密切开展联合会商研判,精准预报强降水落区、强度、时段及次生灾害风险,统筹调配人力物力财力,落实各项防汛举措。
其中,呼和浩特、包头、巴彦淖尔等地针对因强降水形成的短时城市内涝和农田积水,迅速开展排涝清淤;应急、气象、水利、农牧等部门科学研判防汛形势,加强对险情、雨情、水情、农业生产等监测预报预警;住建、城管、水务等部门联动协作,加强对城市内涝隐患点的预警防范。
在抢险救援方面,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等地转移安置人员2.2万余人,投入机械1.4万余台(套),排涝设备737台次,救援物资8287套,维修工程设施270处,全力开展防汛救灾工作。(记者 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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