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底,宁夏实有经营主体85.71万户,同比增长3.65%。其中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分别以6.30%、2.81%的增速扩容,达到了24.29万户和60.21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占比超过九成,新增企业数量更是劲增12.47%。这组数据,不仅勾勒出宁夏市场主体的成长曲线,更是宁夏奋力打好市场主体提质增效攻坚战的生动注解。
改革加速度 让市场主体“准入易、办事快”
“本以为办理个体工商户转企业事宜耗时费力,没想到3个小时就办结了,招牌没变、信誉延续,这生意做得更有底气了。”近日,拿到宁夏雨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李成龙,算起“个转企”后的账本喜上眉梢。
今年以来,全区像李成龙这样完成“升级”的个体工商户达946户,平均注册资本较转型前增长3.2倍,折射出改革催生的发展动能。
这场变革的核心,是宁夏对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流程再造”。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剑指“门槛高、办事难、经营难”等痛点,打出改革“组合拳”。制定《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实施办法》,审查政府政策文件136件、修改调整37件,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0起,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推进8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现企业开办、变更、迁移、注销,以及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开餐饮店、开超市等高频事项“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个转企”更是创下“3个小时办结”的速度,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直接沿用,税务社保同步变更,彻底告别了“先注销再新设”的旧路。
“代码不变、权益无缝,转型后客户更信任我们了。”宁夏力诚鑫工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孟祥生的感叹,道出了改革带给市场主体的真实体验感。政策“组合拳” 给市场主体“活血强体”
4.25亿元“宁质贷”精准授信“滴灌”,2.3亿元知识产权质押“变现”,“信贷+保险”组合政策撑起“防护伞”——这组数据背后,是宁夏破解市场主体“融资难”的实招硬策。
针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痛点,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联合金融、保险等部门为243家企业授信“宁质贷”4.25亿元;帮助73家企业通过商标权和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2.3亿元;探索实施“惠宁个体保”和“惠宁个体贷”,为个体工商户解决资金难题,防范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的营业中断、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等风险,让经营者吃下“定心丸”。
轻装上阵才能跑得快。宁夏以“减法”换活力。今年以来,宁夏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查办案件3起;涉企行政检查同比减少32%,修订《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查办减轻处罚案件70件、从轻处罚案件164件,让企业轻装上阵。
“以前怕检查,现在政策给了容错空间,能专心搞经营。”银川一家食品加工厂负责人的话,道出了“柔性执法”带来的安全感。
监管新范式 从“盯着查”到“陪着干”
“以前见执法人员就躲,现在主动邀请他们来指导。”银川市兴庆区一家卤味店的转变,藏着监管方式的深层变革。
今年6月,这家卤味店因后厨食材混放、卫生不达标被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富宁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没开罚单,反倒是下班后手把手指导这家小店整改,并带卤味店经营者参观经营规范的“示范店”。一周后,这家卤味店完成功能区改造、添置分类冷藏柜,后厨焕然一新。这种“陪伴式监管”,正是智慧化与人性化的深度融合。
智慧赋能让监管更精准。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试点的“市场监管AI助手”,在25个基层市场监管所试点应用,将单次检查时间从3个小时压缩至1个小时,文书自动生成率100%;“双随机+信用分类”监管模式下,低风险企业检查率降至5.3%,高风险企业抽查率提升至75.8%,问题发现率提高到33.3%,既不打扰守信者,又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在宁夏的市场生态里,没有“被遗忘的角落”,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成长路径”。“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有知识产权定制服务、1590家规上企业有“质量强企计划”护航、占经营主体总量70.25%的个体工商户通过“三维分型+四类培育”,让“小店经济”焕发活力。
从九成民营企业挑大梁,到新增企业呈两位数增长;从个体户“华丽转身”,到小店主动求变,宁夏市场主体的成长轨迹,写满了改革的力度与服务的温度。(宁夏日报 记者 陶 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