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雾中的大屋瑶族乡云山村 供图 洞口县委宣传部
“忽有故人心上过,回首山河已是秋。这是我今年第27次来云山,请大家跟随我的镜头领略云山秋色……”9月5日,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天天观察”自媒体博主付凌云带领直播团队再次走进该县大屋瑶族乡云山村。付凌云说,此行的目的除了跟踪还原生态养殖模式,还要摸底代养第三批小猪的农户。
云山村位于雪峰山腹地,平均海拔900米以上,昼夜温差大,被誉为“云”端上的瑶族村寨。该村“80后”村支书张磊的家就在半山腰上。
当秋阳透过窗棂,炊烟袅袅升起,张磊家的厨房已经腊香四溢。火塘上悬挂着一排排色泽金黄、油光发亮的腊肉正接受着时光与烟火的淬炼。张磊说,这些承载着瑶乡传统风味的腊制品,如今正通过电商平台“飞”出大山,成为消费者餐桌上的珍馐,也成了云山村群众增收致富的“金疙瘩”。
联姻
传统产业焕新生
“云山生态环境优良,村民素有散养土猪、熏制腊肉的传统。”张磊介绍,以前受限于交通、信息和销售渠道,这些品质上乘的腊肉大多只能自给自足或仅在本地零星销售,无法形成经济收益。
为了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带领群众稳定增收,张磊一直在探索发展特色产业的有效途径。
经过多方考察和调研,张磊将目光投向了日益火爆的电商平台,并最终锁定了在本县及周边地区已有良好口碑和成熟运营经验的电商——“天天观察”礼品店。
付凌云在村民家中回购腊制品 供图 洞口县委宣传部
“云山腊肉产业能够焕发新生,是云山村与‘天天观察’深度‘联姻’的结果。”2023年,张磊偶然与前来收购腊肉的付凌云相识,双方经过深入洽谈,很快达成深度合作协议,探索出一条“党支部引领+合作社代养+传统工艺熏制+电商平台销售”的产业化发展新模式。
2024年,由村集体牵头,以代养、加工、销售为主的“山里红”家庭农场也应运而生,并添置了集中烤房。村党支部组织农户特别是脱贫户,按照统一标准代养本地土猪,确保生猪品质纯正、绿色健康。“天天观察”则提前下单预订,解决销售的后顾之忧。待土猪出栏后,分配给村里有代熏意向且经验丰富的农家采用瑶族传统古法工艺,使用果木、茶壳、稻壳等天然材料进行慢火熏制,确保腊肉风味独特、醇厚地道。
共赢
联手打造产业链
“经过两年多的相处,我已经成了云山的‘荣誉村民’,带领村民增收责无旁贷。”付凌云表示,在村党支部引导下,他们主要采取农户自产自销、代养、代熏等三种模式。由于云山腊肉品质优异,文化底蕴深厚,市场反馈极好,已经实现了互利共赢。
付凌云(左)与张磊(右)在检查代熏腊肉的品质 供图 洞口县委宣传部
为了拓宽销售渠道,付凌云利用其成熟的电商平台运营经验,对云山腊肉进行精心包装、品牌塑造和故事挖掘,通过线上商城、社交媒体、直播带货等多种渠道进行推广销售,迅速打开了市场销路。
“合作社提供猪苗和技术,比市场价高出两元收购,没有后顾之忧。”正在清理栏舍的村民张映怀看着6头憨憨的架子猪,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张磊介绍,张映怀因早年外出务工致残,是村里的监测户,以前靠低保维持生活。2024年,张映怀申请代养了4头小猪,年底赚到代养费7000多元。今年,尝到甜头的张映怀一鼓作气代养了6头,年底育肥后,代养费有望突破万元。
据统计,2024年以来,云山村已累计通过“代养+代熏制+电商”模式销售熏制腊肉、腊肠等产品超过50万元,有效带动了40多户农户参与,户均增收万元以上。
增收
乡村振兴添动能
“以前自己熏点腊肉,也就过年吃吃,卖也卖不上价。现在好了,张书记帮我们联系好了销路,我家去年光代养土猪和参与熏制就多赚了差不多两万块钱!”云山村力界组的返乡创业青年兰聪高兴地算着收入。
在张磊看来,“联姻”模式不仅促进了村民增收,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更激发了村民发展特色产业的内生动力。下一步,该村打算与电商企业进一步深化合作,申请自己的品牌商标,设计更具瑶族文化特色的包装,开发更多适销对路的产品,比如季节性的腊鱼、腊鸭等,同时扩大代养规模,让更多村民参与进来,把“云端”腊肉打造成瑶乡的一张特色农产品名片。
付凌云(左)查看农户代养猪生长情况 供图 洞口县委宣传部
“云山村与电商的这次成功牵手,是基层党组织引领乡村振兴、创新助农富农模式的一次生动实践。”该乡党委书记许洪军认为,乡村振兴产业先行,只要找准路子、深度融合,即使深藏大山的传统农产品,也能借助互联网的东风,香飘万里,蹚出一条实实在在的振兴之路。(文 谢定局 肖晓峰 刘金汉)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