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人大代表为更好的推行“河长制”建言献策

2017-03-10 16:41:33|来源:国际在线|编辑:颜观潮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陈屹):2016年底,中国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到2018年年底前,在中国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也首次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在本届全国人大年度例会上,如何更好的推行河长制,真正把保护环境落实到个人,也是很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

  “河长制”就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污染在河里,责任在岸上。全国人大代表、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金钢感到,要真正落实“河长制”,就必须明确“河长”职责并加强督查和环境执法。金钢说:“层层要签责任状,制度要跟上;职责要清楚,到年底进行督查,一级管一级去做这个事。执法部门就依法去执法。”

  无论是大江大河,还是小河小沟,只要存在跨行政区域的治理问题时就会事情格外难办。全国人大代表、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马长青建议,应该打破地方利益局限,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建立“河长制”跨区域联动机制,消除“多头管水”“出了问题谁也不愿管”的弊端。马长青说:“原来这个河长左边可能是一个乡,右边可能是一个乡,跨区域的。这个河流下来,我们在联动上必须要发挥这个联动机制,你出了问题,你这边要迅速地把有关的情况通报给我们,然后我们共同地来采取应急方案来解决。”

  当然,全面推行“河长制”,除了“河长”要尽职尽责职外,社会公众的参与也不可缺少。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周认为,我们作为“河长”,要怎样地调动老百姓的积极性,村委会主任都是“河长制”,有的村管一公里,有的村管两公里,都挂了牌进行义务监督,那也就是发挥了群众的作用,发挥他的监督作用这就非常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