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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工作会明确“去杠杆”任务 防控化解金融风险

2015-12-28 10:14:21|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编辑:赵妍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赵阳):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明年的五大任务,其中“去杠杆”成为推动金融改革,防控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主要工作。业内人士表示,通过降低杠杆率,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可以有效化解债务危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去杠杆”任务,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要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妥善处理风险案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会议还提出,抓紧研究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业内专家表示,高杠杆导致的债务危机不仅是在中国,在全球范围内也是一个普遍问题。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张宇燕表示:“这次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提到了去杠杆,去债务,杠杆里面主要涉及到债务问题。这是全球性的,债务如此之高是和超低利率连在一起的。按照英国伦敦的同业银行间的利率,过去三年半年期实际利率都是负的,持续了如此之长的负利率,直接后果是债务积累不断增加。”

  对于中国经济,继续扩大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规模和发展直接融资,成为业内普遍认同的去杠杆的两项主要措施。截至2014年底,中国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总规模为24万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5.4万亿元。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表示,“地方政府有大量的债务,通过置换,可以把期限拉得更长一些,把成本降下来,可以化解或者部分化解地方政府的债务杠杆和成本压力。”

  对存量置换问题,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近期撰文称,出于对减少市场冲击的角度考虑,有可能会设置一定期限的过渡期来完成置换工作;如果考虑三年的过渡期,则每年置换债券发行规模约为4万亿至5万亿元。

  “去杠杆”的另一个方面是通过发展直接融资,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同时,降低企业的杠杆水平。目前,中国仍是以银行贷款为主体的间接融资体系,直接融资比例不超过20%。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近日表示,总体来看,中国直接融资比重仍然偏低,在经济社会发展当中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还难以完全适应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需求。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金融结构,对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深化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防范系统性风险等都具有重大意义。方星海还透露说,国务院即将印发《关于进一步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金融结构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主要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降低中国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二是降低中国企业的杠杆率。三是分散中国金融体系的风险。”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则表示,“国务院《加快直接融资意见》,在上海建立战略新兴板,以及资产证券化的安排,都是为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更顺畅、高效、低成本获得金融资产支持打开了一个非常好的通道,随着这些政策落实能够提高金融配置资源的效率。”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表示,希望在一段时间内将直接融资比例显著提高:“目前的情况,到2014年末,直接融资占全社会融资的比例是17.4%,我们希望再过5年,将直接融资水平提高到25%左右,当然这是一个目标愿景。”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提出,抓紧研究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在最近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了研究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交叉持牌。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中国金融业综合化经营的大门已经开启。

  目前,中国总体上仍然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形成了央行宏观监管和“三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微观监管的金融监管体系。但从产品和业务实质来看,中国目前的金融状况早已出现了明显综合化经营的格局。因势利导允许综合化经营,既能够防范利率市场化之下、银行利润来源单一而可能出现系统性倒闭风险,又能够使得企业更少借助通道而更加清晰可见,便于监管。最终实现从目前的功能性监管成为金融的综合监管。

  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表示,“十三五”规划建议中,也提出要对现行金融监管体制进行改革。他说:“鉴于前一个阶段资本市场的波动,也为了适应中国金融发展混业越来越多的趋势,我们的监管体制现在还是分业监管,此次建议中提出要对现行金融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具体改革方案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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