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为啥出不了“魏则西事件”
连日来,年轻癌症患者魏则西的悲惨命运,再次将医疗行业的种种乱象一股脑抖搂出来:医院为了钱把一些科室对外承包;民营资本为了钱罔顾人命吹嘘所谓的“国外新技术”;“百度”等互联网企业及媒体为了广告收入为虎作伥……
和欧洲朋友聊起我们医疗体系的乱象,我们共同的感慨是,欧洲是出不了“魏则西事件”的。
中国古人常说“医者仁术”、“医者圣人心”。在欧洲,古希腊名医希波克拉底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是欧洲所有从医者的入门课,“为病家谋幸福”、“不作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等誓言是所有医疗从业人员终身需要铭记的自律规范。欧洲文明脱胎于古希腊文明,将希波克拉底誓言牢记心间,保有医疗职业道德和操守在欧洲有着深厚的历史传承。
因此,“不钻钱眼”是欧洲医院、诊所的一大特征,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不将治病救人当作一门生意。欧洲也有许多私立诊所,德国私立医院与公立医院的比例大约为7比3。前者主要承担社区诊所服务功能,后者主要承担住院医疗、疑难杂症治疗,纯粹以功能划分。笔者亲身经历过,一个病人从社区诊所转到公立大医院后,一旦确诊且病情稳定,往往会转回社区诊所处置。换言之,公立医院可以做到“到手的钱不赚”。
就算是私立医院,社会公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问题依然很重要。如果一家医院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最终医院反而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必然会被病人抛弃。
“魏则西事件”中百度的竞价排名被广为诟病。的确,多少年来,从电线杆上的“狗皮膏药”广告到高大上的“名家讲座”,从百度竞价排名到各大媒体轰炸,老百姓陷入了医疗广告的“汪洋大海”。别的不说,如果你驾车横穿神州,一路上汽车的收音机不断被各种医疗广告和医托节目轮番轰炸,操各种方言的“专家”和患者次第登场,让人不胜其烦。
在欧洲,医疗广告的发布有着严格的限制。在德国人看来,“医院不用做广告”,偶尔会见一些民营医院的广告。德国1994年修订的《医疗广告法》,对医院、药品及医药设备等的广告做出严格规定。医院只能做“形象广告”,广告语上不能出现“特色”、“领先”等表扬词语。如有虚假成分,消费者可据此索赔,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欧洲的司法惯例,是按照涉事机构的经济实力判定罚款数额,往往一起纠纷或事故的索赔就能让肇事者关门破产。
针对“过度医疗”、“乱开药”等医疗乱象,欧洲人也有办法。
医药分家是头号妙招,对医者与药家之间的利益纠葛进行“物理隔离”。在欧洲各国,医院和药房是完全分家的,所有医院都不设药房,只备急救药和手术用药。
医药分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医生有权开药但无权卖药,更无权指定患者在哪个药房抓药。再辅以严格的审计、监督、问责机制,便基本上堵死了几乎所有“利益输送”的漏洞。在法国,政府加大对医院和医生的技术监督检查,对滥用职权、滥开处方的医生采取惩罚措施。
还有一个得力手段是单病种限费,通过经济杠杆来限制“过度医疗”问题。由于德国人基本都是参加保险的,看病由保险公司“埋单”,德国私立医院盈利是靠保险公司付费,单病种限费因而极为关键。医患之间基本不发生经济瓜葛,医院不能从病人身上“拔毛”,犯不着乱收费。
法律法规严惩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让医疗从业者不敢越雷池一步。对于药企行贿事件,欧洲一向重视杀一儆百。葛兰素史克因在华行贿被罚巨款后,英国药品与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还认定其天津工厂不符合欧盟GMP认证要求,产品不能出口欧洲,这无异于釜底抽薪。
在德国,联邦卫生部几乎是眼里容不得沙子,不许医院管理者和医护人员有丝毫违规。医生收红包在德国是难以想象的丑闻,因为一旦被发现可能面临被吊销执照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更何况,医生在欧洲属于高收入者,犯不着触碰法律法规的地雷。德国私立医院医生的收入是地区平均收入的5至6倍,根据职级而分高低,全部是固定的工资。
总而言之,欧洲从道德、机制、法规等各方面有系统的安排,医疗体系没有作奸犯科者生存的土壤,“魏则西事件”也就无从发生了。(吴板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