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反对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专家:并非最终决定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黎萌):欧洲议会昨天(12日)通过决议,反对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理由是,欧盟一些企业和工会组织担心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后,将有更多中国商品进入欧盟市场,从而威胁欧盟企业生存、影响欧盟就业。
对于这项“非立法性”决议,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欧盟研究中心主任王义桅指出,现在是欧洲议会的决定,并非最终决定,要等到今年年底欧洲理事会投票后才会有最终决定。
王义桅说,这表明欧洲日益内向、保守,竞争力下降,反对全球化和自由贸易,过于关注就业,并在给欧洲理事会的最终决定施压。
那么,若年底一旦欧洲理事会投票也通过反对决议,中国可以不理会么?之前有什么措施和手段可以阻止这一对中国不利的结果?
对此王义桅表示,相信中国一定会加大做工作,以确保年底的欧洲理事会不会通过反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决议,即到时要让欧洲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
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今天(13日)也就此发表谈话指出,欧洲议会以中国未满足欧盟有关确定市场经济地位的五个标准为由,不支持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仍建议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使用“非标准”办法。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对华反倾销的“替代国”做法。这是世贸组织各成员应遵守的国际条约义务,并不取决于任何成员的国内标准。
“我们希望欧盟作为世贸组织的重要成员,能严格履行自己在世贸协定项下的义务,自2016年12月11日起终止其对华反倾销中的‘替代国’做法。”
有分析指出,市场经济地位的确定可以对欧美国家的反倾销法律法规起到规避的作用,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可以被以反倾销的罪名起诉,并且另外找一个相似国来比较生产、人力和原材料成本,并对被起诉的产品定罪。
比如欧美想起诉中国就会找印度、马来西亚或者菲律宾等等国家的物价来比较,那样就会偏差很远,对最终的裁定结果有影响,很容易对中国不利。如果起诉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的话,按照规定就不能够找邻国来比较,而只能够从被起诉国的国内人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等来界定是否反倾销。
如果这样做,欧美国家对付中国的经济武器就不起作用了。这就是中国为什么一直坚持让西方国家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也是西方国家为什么迟迟不肯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原因。
但也有国际经贸专家表示,只要中国不断逐步推进市场化,保持经济增长,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则市场经济地位不用欧美来承认。入世15年来,中国的市场经济程度已经越来越高。此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决定将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即有力证明了中国市场化进程得到了世界认可。而且,彻底的市场经济国家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