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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建立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制度

2016-06-03 17:18:19|来源:国际在线|编辑:邓晨曦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徐艳清):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称,中国将建立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制度。通过划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经济社会活动限定在红线管控范围以内。专家称,建立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具有紧迫意义,同时任务艰巨。

  《意见》指出,要设定资源消耗上限,合理设定全国及各地区资源消耗“天花板”,对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消耗总量实施管控。特别强调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山东省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地区及城市,要明确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对此,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副主任邹骥表示,这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意义。

  “空气污染,特别是颗粒物质,PM10,PM2.5的控制,煤是一个主要的来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是人口最密集的地方,也是经济活动最频繁的地方,人口暴露度比较高,空气污染治理的压力更大,而限制煤是一个比较主要的措施,控煤就摆在了更靠前的位置上。”

  《2015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末,中国耕地面积为20.25亿亩;全国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78亿亩,新增建设用地760万亩。《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指出,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下降、质量不降低。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谢德体表示,这几年耕地面积实现了占补平衡,但占补平衡的质量有待提高。

  “这几年我们国家的耕地面积没有下降,有国家的占补平衡,占一亩耕地要还一亩耕地,但我们往往数量是保住了,但质量没达到。因为占的都是肥沃的地、高产的土地,还的都是肥力条件比较差的。占的都是大城市周围的良田,还的是山区等边远地方等。”

  《意见》提出,要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对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的趋势,《意见》里采用了“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的说法。对此,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副主任邹骥解读说:“这么说也还是显示了现实问题的艰巨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有一个巨大的改变,但是如果坚持住,措施到位,执法到位,有可能逐步地、持续地改善下去。‘不低于现状’很不容易,保持住现有的水质、空气质量,就是整个别让它再恶化了,做到这一点,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如果能够向更好的方向转化,那就是环境质量改善了。”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也是这份《意见》的主要内容。《意见》称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谢德体表示,过去在生态保护区出现的地产开发等情况将被禁止。

  “我们全国有很多国家级的生态保护区,地方上也有。过去可能有这个东西,但没有很好地检查监督。有些在生态保护区搞一些开发。包括建厂,建房地产,因为这些地方生态环境比较好,所以修一些别墅之类的。现在国家下决心划定了禁止开发区的地方就不能再搞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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