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2016年省长论坛达成六点共识
中新网昆明6月10日电 (王艳龙)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走廊2016年省长论坛10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与会各方达成共同探索GMS合作与澜湄合作(LMC)协同发展的新模式等六点共识,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进一步发展。
鉴于2016年6月10日,在中国云南昆明举办的GMS经济走廊2016年省长论坛主题为“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精神,携手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来自GMS国家的11位省(市)围绕“推进区域互联互通,提升贸易运输便利化水平;加快国际产能合作,构建区域产业链合作格局;构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GMS)和澜沧江—湄公河合作(LMC)协同发展新模式;推动新兴领域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等议题展开讨论。
通过讨论,GMS经济走廊2016年省长论坛的参会代表达成下列共识:在各国中央政府指导及亚洲开发银行支持下,合作各方将为建设一个更加繁荣、可持续和融合的次区域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省长论坛合作机制,促进合作各方在规划编制、制定经济和产业发展政策、确定优先合作领域和重大合作项目等方面的沟通和合作,加强互联互通、国际产能、新兴领域、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合作以支持各成员国经济发展,缩小发展差距。合作各方将积极主动承接次区域重大合作项目落地并组织实施,通过地方政府间合作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共识”中提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次区域国家都面临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共同任务,有必要加强合作,共同应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挑战。此次省长论坛,继续秉持开放包容精神,在现有次区域机制基础上,拓展新的合作领域,与原有机制形成相互补充、互动发展的模式。
“共识”表示,各方愿支持秉承开放包容的精神,共同探索GMS合作与澜湄合作(LMC)协同发展的新模式,期待GMS和LMC机制相互协调、补充和促进的作用,能够为次区域战略行动计划、重大合作项目及多边(双边)协议的实施带来新的活力并增添新的内容,形成共同推进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合力。积极探讨地方政府合作与GMS、LMC合作机制的对接和协调,拓宽各级地方政府、民间组织和工商界多领域交流合作的渠道,形成多双边并重、宽领域覆盖、多层次参与、全方位推进的合作机制与平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