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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 曝光只是第一步

2016-06-24 08:46:39|来源:京华时报|编辑:王瑞芳

  23日,人社部公布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追究刑责等8类情况,人社部门查处后要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这些企业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办法拟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敢做,就该敢当。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不是光彩事。劳资对立的跷跷板上,资本一方天然强势,再怎么说也不差这点工资。恶意欠薪、特别是对农民工血汗钱的侵吞,必须受到最大力度的回击,该围观的围观,该谴责的谴责,不仅要依法处置裁判,也要调动起全社会的舆论审判、道德抨击,如此,市场经济的天平才能重新趋于法 治化平衡。

  其实,这次规定的8类要向社会公布的违法行为,无一不是愚蠢至极: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 事件、极端事件的;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导致劳动者死亡……即便暂不顾虑类似行为的道德影响,盯着企业利润报表看,也只可能是表面上节约,事实上却拉低了整个社会的信任感和购买力。

  市场失灵,正是这种“自顾自”的盲目性,也恰是政府出手救济的关键处。日前,有地方的市长明确表态各县市区要把保工资置于核心位置,“必要时宁可推迟上马一些重点工程也要保证工资发放”。这笔账,算得就很实在、亲民,长远看也 很“经济”。倘若地方增长一靠房子、二靠发债,老百姓的口袋鼓不起来,发展的后劲又去哪里加油呢?

  所以,工资无小事,包含着“历史 和道德的因素”,时刻考验着企业的价值观、政府的道德心、公众的评判力。对于恶意欠薪企业的曝光与围观,接下来必然要配合更硬的一手:比如严格执法,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恶劣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加班费、高温补贴、就业歧视等的重点关切。

  同时,另一手也要柔中带刚。比如,发挥好工会的作用,建立工资协商机制,搭建有效平台让利益相关方平心静气沟通。而对企业经营中的具体困难,政府部门也决不能袖手旁观、任其生死,当前应当着力在 “降成本”上下功夫、求实效,尤其是金融信贷方面,融资成本下来几分,便容易转化为企业再分配的筹码,让劳动者的报酬更有含金量。

  劳资两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治理现代化的要义之一。这个朴素的政治经济学道理适用得当,便可以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宏观经济平稳运行,赢得增长新契 机。认识、适应新常态,并没有什么深奥的掉书袋,说到底就在检验治理者的“屁股坐在哪一边”。简政放权,既要列出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把该放的撒手放掉,也要列出企业的“诚信清单”,把该管的管好,该上黑名单的坚决不手软,为市场经济“逼出”更多健康细胞。(井桥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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