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高温须建立公共应急体系
最近,江苏气温飙升到39℃,室外温度超过40℃。如此高温,导致中暑患者集中出现。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两三天,江苏各地已有8人因中暑身亡,还有十几例危重患者尚在医院抢救中。
每一条生命的离去都是不可挽回的,如果没有合理的保护举措,烈日下烤晒的人们如同花儿般娇弱。而这些因中暑而身亡的案例中,究竟有多少悲剧本可避免?
就报道给出的相关信息来看,扬州一名62岁的大爷中暑身亡,和妻子租住在皇宫社区的一个车库内。密闭的车库,温度之高可想而知,这也是报道中给出的中暑身亡具体案例,其他中暑身亡者的原因,则没有给出具体信息。
而报道更多的是已经属于重症中暑、逼近生死线的病人案例,比如63岁的陆某在工地连续工作10个小时后昏迷不醒,目前在医院抢救。一位64岁的门卫,因传达室温度过高而中暑,紧急送往急救室抢救。61岁的环卫工人刘师傅在工作过程中重度中暑,至今尚未脱离危险。
仅仅就这几起报道中的案例来看,重度中暑者大多属于中老年人,而且往往从事户外作业,或者遮阳防暑条件较差的工种。
那么,在这些重度中暑乃至因此而身亡的案例中,有相当部分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比如因传达室温度过高而中暑的老门卫,相关企业显然在如此高温下,并没有给传达室配备完善的降温设备,比如只有电扇,没有空调,这显然是从所谓节约成本出发。同时,也没有给予门卫足够的关心,否则就不会任由64岁的老人在高温中的传达室煎熬。
而环卫工人刘师傅的遭遇,恐怕也非个案。即使在40度的高温中,为了保证城市清洁,大量清洁工坚持路面清扫,而遮阳防暑装备往往不过是简陋的草帽、长袖,或者一两瓶矿泉水,企业有时候会送上一点绿豆汤。
显然,在高温下,热传导效应是分层的,相对而言,收入较高的企事业单位员工、白领坐在办公室,有空调护身。而低收入群体从事的是苦、累、脏的工作,由于收入有限,工作条件不佳,他们承受着最直接的高温冲击。同时,这些工种往往是看似不能停摆的,比如赶工期的建筑工地,保证城市清洁的环卫工作,长时间的劳累,缺乏到位的降温条件,让从事类似工作的老人们因为体质弱于年轻人,更容易成为受害者。
中暑所引发的种种症状,在太多的不作为面前转化为重病。老人,低收入,劳动强度大,属于典型的弱势群体,受到的公共关怀却严重缺乏。面对高温,各级政府同样要有“抗灾”思维。对于企业的要求,除了那点高温补贴外,还应配备更完善的降温设施,同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应对举措。比如中老年员工比例较高的环卫公司,必须通过减少环卫工每日工作时长、增添自动清洁设备乃至临时聘用更多人手等办法,来缓解环卫工长期作业的难题。而在建筑工地等户外作业工种,也应加大工人轮班频次、适当延长间歇休息时段,乃至要求工地聘请专业护理人员,对于各个工地巡回检查,一旦发现工人身体异常情况,可以采取紧急应对举措。
我们不能指望一部《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事无巨细地规定,有关高温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所有细节,地方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理应有更为积极主动的监管态度,面对高温季节如此多的中暑身亡案例,显然已经发出了明确警告,就是以往粗放型的监管以及放任企业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面对高温,政府需要有全局动员的“抗灾”思维,尽快建立相应的公共应急体系,不能忍看更多的劳动者在工地、在大街上突然倒下,然后把原因归咎于“不可抗”的高温“天灾”。(毕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