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确网约车合法地位 私家车符合条件可参与运营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李琳、实习记者何梦雪):28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先后酝酿两年之久的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管理办法终于揭开面纱。关于公众关心的网约车是否合法,民众的私家车能否作为网约车从事运营等问题,终于有了明确的答案。
近年来,网约车在中国迅速发展,在提高出行效率、便捷民众出行的同时,也因为安全以及市场公平等问题饱受社会争议。特别是,网约车在中国一直处于政策的模糊地带,其身份一直没有得到明确。而刚出炉的方案,对网约车的身份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中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发布会上表示:“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以及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具体的营运条件和规范经营行为的要求,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
方案没有对网约车“一禁了之”,可以说是政府适应互联网新业态发展的一个创新举动。刘小明说,在方案的制定和完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适应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创新制度设计,量身定制许可条件,简化许可的程序,以支持新业态规范发展。比如合理放宽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限制,不要求自有车辆;不再要求司机和互联网平台签合同;网络平台只需在一地注册就可全国开展服务。另外,还专门针对网约车设计了按里程报废的标准:“过去的出租汽车八年就要报废,现在根据网约车的特点,我们考虑到服务的时间等问题,所以八年如果到了60万公里当然要报废,如果没有到60万,八年后可以转成其他的社会车辆的用途,所以这也是新的制度设计。”
在鼓励网约车发展的同时,方案也对网约车平台、驾驶员、车辆等进行了规范。比如严格驾驶员准入条件,规定驾驶员要没有交通肇事犯罪记录、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饮酒后驾驶记录、暴力犯罪记录等。中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表示:“网约车在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客观上也确实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针对网约车灵活性高、管控难度大等特点,《暂行办法》对网约车驾驶人设定了比较严格的准入条件,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共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乘客出行安全,为公众出行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私家车能否作为网约车进行运营,一直是中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去年十月发布的网约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私家车不能从事网约车运营。此后,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也在不同场合重申过这个要求。但是在28日发布的方案中明确,私家车只要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一个转换就可以从事网约车运营。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副院长陈艳艳认为,网约车管理办法的出台,无论是对乘客、传统出租车还是网约车本身而言,都将是一个共赢之举:“对乘客而言,首先从安全角度,对网约车加强了监管,使乘客安全得以保障;对包括价格在内的监管,对出行者也是一种保障。对传统出租车而言,有了网约车的加入,对传统出租车形成良性竞争,促使他们采取措施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对网约车而言,可能一开始会感觉到有很多的限制,但从长期产业发展来看,有了监管才会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