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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怀打算,越菲双方难在南海问题上达成实质性成果

2016-09-30 10:35:33|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梁生文

  9月28-29日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携外交部长亚塞、司法部长阿吉瑞和国家安全顾问艾斯比伦等人对越南进行了为期2天的正式访问。在临行前,杜特尔特曾发表讲话声称期待越南之行能与越南在经济、农业、防卫和海事等领域交流意见并加强合作。虽然菲律宾方面没有明确提及南海问题,越南方面也以较为低调的姿态报道了菲律宾总统的越南之行。但从越菲两国新闻发布透露出的信息看,无论是菲律宾方面所称的防卫和海事问题,还是越南方面所宣称的国防、安全和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都预示着南海问题是越菲两国会谈不可或缺的内容,这从杜特尔特的主要随行人员安排也大致可窥见一斑。

  按照既定的日程安排,杜特尔特先于28日会见了旅居越南的菲律宾侨民和菲越商界的代表,稍后才会见了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和越共总书记兼军委书记阮富仲,但由于南海问题的凸显,外界几乎一致将兴趣的焦点放在了越菲领导人会谈上,杜特尔特访越能否和越南在南海问题上达成某种共同针对中国的协议,成为外界最关心的问题。

  尽管这次菲律宾代表团阵容非常庞大,陪同人员中几乎汇集了和南海问题相关的各主要部门的主官,但越菲两国想要在南海问题上就如何应对中国达成某种实质性的共识时机却不成熟,这主要是由如下两方面的原因决定的:

  首先,越菲两国在南海问题上各有打算,在利益诉求上并不一致。

  除了将中国作为两国共同的威胁和挑战外,两国在南海的利益多有冲突。越南作为在南海地区的最大既得利益国,占据了南沙群岛29个岛礁,广泛分布于南沙海域的各个地区,包括菲律宾声称拥有主权的水域。为了维护越南的既得利益,越南综合运用历史性权利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其侵占南沙群岛的行为辩护。对于临近越南海岸的部分海域,越南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规定来为本国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辩护,对于超出200海里的岛礁和海域,越南通过历史性权利来声索。

  然而,菲律宾的情况与越南有很大的区别。19世纪末,美西战争结束后,美国和西班牙两国通过条约明确规定了菲律宾的领土范围,菲律宾独立后,菲律宾宪法再一次明确规定了菲律宾的领土范围,根据这两个文件,南沙地区和中沙地区均在菲律宾领海之外。同时,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的克洛马事件中,菲律宾曾明确向中国台湾当局表示南沙群岛不在菲律宾领土范围以内。而且,菲律宾和南海相邻的一侧有深达5000余米的马尼拉海沟,将菲律宾列岛和南海其它部分分为明显不同的两个地质结构,U型线中的中国海和菲律宾的海上界线并不邻接。由于美国、西班牙和菲律宾都曾通过法律文件规定其领土范围,受禁止反言原则的限制,菲律宾没有任何理由在南沙地区主张历史权利,马尼拉海沟的存在也使得菲律宾难以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大陆架原则支持本国的声索,其唯一可以片面解读的就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规定。而要达到本国的目的,就必须尽可能将在其海岸200海里之内的南沙岛礁界定为低潮高地,或者至多为岩礁。这样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和以往的岛礁争端判例,南沙中沙地区目前在中国和越南实际控制下的中国传统海域都将成为菲律宾的专属经济区。正因为如此,才有了所谓“南海仲裁案”中出现对菲律宾一边倒的判决。

  判决虽然“否定”了中国的U型线,将太平岛降格为岩礁,将许多岛屿判定为低潮高地,但这些判决同样对越南的既得利益造成了严重的冲击。这个仲裁结果,除了支持越南自行划定的专属经济区外,对越南自行在中国海域划定的扇形线和所占南沙岛礁海域的合法性都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因此,在南沙主权问题上,如果越菲其中任何一方不能在领土主权问题上做出重大让步的话,两国很难调和彼此的利益,达成一个实质性的成果。

  其次,“南海仲裁案”结果实际上成为越菲双方达成进一步实质性协议的障碍。

  “南海仲裁案”结果出来后,越南方面表示了“欢迎”,但从来没有表示支持或遵守。越南表示欢迎一方面是因为仲裁庭“否定”U型线为越南将其专属经济区划到中国U型线内的传统水域找到了法理借口。另一方面,越南长期支持菲律宾对华采取司法行动,本国却坐享其成,这种表态也算给菲律宾作枪手的一个交代。不承认“仲裁案”结果的合法性,不切实表态遵守“仲裁结果”是因为“仲裁结果”实际上也否定了越南所谓的历史主权,否定了越南实际控制下南沙东部和南部地区岛礁的合法性。正因为如此,越南实际上只是在片面的利用“仲裁案”的结果,对本国有利的部分,断章取义加以利用,而不利的部分却从来不予提及。

  对于菲律宾而言,“仲裁案”虽然是一个虚假的胜利,并没有使得菲律宾从中获得任何好处,但“仲裁结果”毕竟给菲律宾在南海的主权声索提供了所谓“法理”基础。在菲律宾国内目前民族主义高涨的情况下,杜特尔特也不可能公然放弃和推翻“南海仲裁案”赋予菲律宾的“合法”权利依据,而越南出于维护本国既得利益的需要,也不可能在南海仲裁案问题上做出超出对“结果表示欢迎”的表态。因而,虽然杜特尔特率领外交部长、司法部长和国家安全顾问到河内和阮富仲总书记和陈大光主席谈两国共同关心的地区安全问题。但是,由于两国各有打算,利益目标重叠,结果杜特尔特与阮富仲和陈大光在南海问题上只达成了尊重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南海争端,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这一老生常谈的共识也就不足为奇。(赵卫华 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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