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羊毛”式的扶贫思维要不得
据媒体报道,云南永胜县为加快全县脱贫攻坚进程,发文向146个扶贫“挂包帮”单位筹资1451万元,向全县干部职工筹资约1180万元。其中,干部职工捐扶贫款最高达到5000元,最低的也有1000元。(11月4日 人民网)
对于贫困地区的政府部门来说,脱贫攻坚工作无疑是目前最核心最重要的任务,因为从中央到地方,脱贫和攻坚成为今年政府诸多工作重点中的重点之一。云南永胜县作为贫困县,县政府想要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必须得找到强有力的“抓手”,在环顾了四周之后,县政府把目标锁定在了146个扶贫“挂包帮”单位和全县吃公家饭的干部职工身上……
这种“薅羊毛”式的集资任务其实在慈善法出台之前并不鲜见,尤其是以教师群体为代表的一大批拿工资的事业单位人员,在过去的很多年间可能都会或多或少的遇到过因为某某工程或者某某自然灾害“统一”捐款的情况,虽然名义上是捐款,但是数量可不是个人随心,而是有着统一的规定,当然,也不会强制,但不捐或者少捐会显得非常难堪,而且单位领导也会对捐款没随大流的人员给予谈话或者询问了解情况,这种特别的“关心”让很多人承受不了,无奈之下,也只能从众,按照既定标准“捐”款。
云南永胜县的县领导们其实也还是秉承着过去在集资捐款上的“薅羊毛”式的集资模式,通过政府发文,制定相应的捐款集资标准,发动全县的单位和干部集资来实现扶贫款的到位,这其实根本不是在扶贫,而是通过摊派来给贫困户撒胡椒面,这种只能救一时而救不了一世的所谓“扶贫”,除了让干部职工怨声载道,泄了扶贫攻坚的气,动摇了踏实做好扶贫工作的军心,还能剩下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如果存在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捐赠任务的情形,应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严重者还将受到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而今年9月1日实施的慈善法,已经明令禁止强制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募捐。
永胜县的县领导们对相关法律规定不可能不知道,但是为什么还敢这样“明目张胆”的通过政府发文来集资募捐,恐怕还是“脱贫攻坚任务是一切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思维在作怪,因为脱贫攻坚是党中央确定的中心工作,所以要全力以赴,要突破一些“条条框框”,可以“特事特办”,可以发文让广大干部职工也尽一份力。
这种思维的错误之处在于,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多么重要的中心工作,无论怎么积极动员和鼓励,都没有错,但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违法,不能搞强制摊派,更不能用这种大范围的“薅羊毛”的方式来搞集资,它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其实非常恶劣,不仅仅是引起广大干部群众反感这么简单,还会影响打赢脱贫攻坚战斗的士气和决心。
脱贫攻坚需要政策、资金、士气,更主要的是要通过营造宽松的营商环境,吸引外来投资,繁荣当地经济。如果动辄就是一纸文件就能让全县干部职工乖乖从口袋里掏钱捐出,这样的环境,谁还敢来投资扶贫呢。(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