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确保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乔全兴):水利部、环境保护部等十部委13日在京召开视频会议,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落实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等六大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首先要确定河湖分级名录。根据河湖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抓紧提出需要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主要河湖名录,督促指导各市县尽快提出需由市、县、乡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大江大河流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各地要抓紧明确本行政区域各级河长,以及主要河湖河长及其各河段河长,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工作职责。要在河长的组织领导下,抓紧提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组成部门,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河湖主管职责,全力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
据介绍,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将建立水利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参加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水利部已经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建立部领导牵头、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机制。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2017年底对建立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8年底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