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对救护车免收过路费吗?
2月1日晚,四川荣县华康医院一名70多岁患者,因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加重急需转院,医院随即派出救护车将患者送往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不料,救护车准备驶出乐自高速贡井收费站时,救护车驾驶员和高速路收费员因为该不该交13元的高速路过路费起了分歧,造成载着病重患者的救护车停车长达7分钟,并造成高速路出站口拥堵。最终,救护车在缴纳13元过路费后,才驶离收费站,将患者送往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所幸患者并未有意外发生。对于收费站到底该不该向救护车收费的问题,舆论一直存在两种声音,一种认为救护车应该收费,因为路桥养护需要资金,收费站人员需要工资、需要奖金。另一种声音则认为,救护车不应该收费,因为救护车承载的是生的希望,提前一分钟就有可能挽回一条生命,同时急救和高速同属公用事业,付费也不妥。(2月4日《北京青年报》)
应该对救护车免收过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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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应该。救护车承担的是紧急救人任务,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应当免费放行。另外免费放行,也能让救护车快速通过,为挽救生命争取时间。
李兆清:救护车,担负的是人命关天的紧急任务。有时候,一分一秒都可能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安全。一旦出现了生命危险,会对患者的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给救护车免费让行,展现的是对患者的人文关怀。
姜文来:救护车承载着生命希望,分秒必争,应该从更高的法律层面立法其免费通行,不要因为过路费耽误病人的救治,这是人道关怀。让救护车免费通行也是重要的民生措施,应大力尽早在全国推进。
甘甜:我认为应该免去救护车的过路费,毕竟救护车承担着人命,讲究分秒必争。当救护车出使紧急任务时,交通拥挤,免去了过路费,或是走特殊通道。都大大节约了时间,将人从危险线拉近一步。毕竟跟人的生命相比,那么小小的过路费又算什么呢。
反方:不应该。还是应该按照规定来,有些地方出台了免费规定,自然可行。有些地方却没有免费规定,要求免费通行,那岂不是在为难基层的收费员吗?而且为了过路费起争执耽误时间,得不偿失,何不遵守规矩,交完钱快速通过呢?
永州村夫:要收,各个行业,坚守自己的责任是应该的,救护车为什么自己没有钱?医院缺钱吗?都这样开后门,法治建设,社会准则都是永远是散的。
赤脚汉:在网路上看过一辆坦克过收费站主动交过路费的照片,救护车为何就不能主动交呢?特权思想就是在种种借口掩护下逐渐形成并根深蒂固。
卢星宇:虽说人命关天,但是在制度面前应该遵守人人平等的原则。如果免收救护车过路费,给其特权,那就要提防个别人利用特权钻法律制度的空子。个人认为,医院和收费站可以达成协议实行收费累积制,即救护车可以不当场交过路费直接放行,经过一段时间后由医院方面一次性交清累计过路费用。这样就可以在不耽误患者救治的情况下解决过路费收费问题。
罗立志:救护车上高速公路,应该同样收费。因为急救车辆,虽然是治病救人,但是这样的特殊服务,是向病人家属收费了的,而且收费比较高,既然是有偿服务,为什么要对它免费呢?
蔡名龙:个人觉得此事的重点不在于是否收费,而是在于谁来付费,是医院来付路费,还是病人来承担这一份路费呢?当解决了这个问题,就不会再出现为过路费而耽搁病人“救命”的宝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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