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看各国都有啥招
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事实上,不仅国内,世界范围内家庭暴力都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德国:谁施暴,谁扫地出门
德国的反家暴法《防止暴力法案》设立了一项重要原则:“谁施暴,谁离开”,即施以家暴的一方会被赶出家门,并被禁止靠近、纠缠受害者。
警察如果认定存在家暴行为,会立即将施暴一方驱逐,同时没收其钥匙,禁止其再返回住所。拒不离开的会被警方拘留。
英国:揭家暴,干预教育施暴者
英国政府2014年3月推出一项“家暴揭露计划”,如果警方发现被询问的对象存在家暴记录,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向个人公开相关信息。此外,英国还提出一个新项目Drive,调整以往关注受害者的角度,转而把救助目标转向家庭暴力的根源——施暴者,将对有较高威胁的施暴者给予一对一的帮助教育,对他们的暴力行为进行干预。
荷兰:强制通报,重罚公务员
2013年7月1日,荷兰开始实施“强制通报准则法案”,以期改变家暴事件“民不举、官不究”现象。荷兰的强制通报制度不仅要求他们通报疑似家暴情形,还规定了家暴识别的具体指标、步骤、报告程序和模板。警察等公务员施暴有可能受双倍惩罚。
美国:名人效应,快速保护
最大限度地利用明星效应,呼吁社会形成反对家庭暴力的意识,是美国营造家暴“零容忍”态度的重要方式。在司法保障方面,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美国防范家庭暴力、保护受害者的重要行政司法手段。分三种,分别是紧急保护令、临时保护令和永久保护令。
澳大利亚:加强儿童保护
在澳大利亚平均每两分钟就有一起家暴事件,为此澳大利亚总理特恩布尔此前宣布投入1亿澳元(约合4.68亿元人民币)解决澳大利亚的家庭暴力现象。这些拨款用于在培训警察、社工和急救人员等。此外,澳大利亚法律不断细化对家暴具体表现的定义。为加强对儿童的保护,法律还规定让儿童听到或目击家庭暴力行为,或将儿童置于各种暴力行为的影响之下也是一种家庭暴力,法律都明确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