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库存不能为“去”而“去”

2016-04-01 13:21:57|来源:求是|编辑:王瑞芳

图片默认标题

把脉 画/尹正义

  “三去一降一补”,楼市“去库存”成了重头戏。序幕拉开,各地纷纷拿出“杀手锏”,有的“零首付”,有的“回购商品房当保障房”,有的大做“农民兄弟”进城买房的文章,不一而足。楼市在一二三四线城市,情况迥异。政策出台要“因城施策”,不能为了“去库存”而“去库存”,更不能为了“去库存”而不管不顾“后遗症”。手段和目的之间唯有相适应才能产生正相关效应。楼市“去库存”明白其中的“道道”才不会“南辕北辙”。(魏明举)

国际在线官方微信

国际在线趣新闻

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