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 刘凤芹
3月8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他指出,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要继续巩固,增强“造血”功能,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最牵挂的还是困难群众。
经过二十年的改革探索,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专项救助制度和急难救助制度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编织了民生保障“安全网”,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是在切实发挥兜底保障功能方面,现有社会救助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
扩大专项救助范围、提高专项救助水平
目前专项救助的主要受益人群是低保和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受益较少。以医疗救助为例,大部分地方虽然将医疗救助的资格扩展到低收入家庭,但是救助范围和救助水平却较为有限。政策落实过程中,尚需考虑不同政策效果间的协调性。比如,据基层相关工作人员反映,以“户”为单位进行低保资格认定在实践中操作有困难的深层原因是专项救助没有真正扩展到低收入家庭。如果将专项救助资格和低保资格脱钩,那么当家中有一名成员患病时,可以给予单独的医疗救助来缓解。但现实中,大多获得医疗救助的前提是享有低保资格,所以低保经办人员通常需将该生病的家庭成员单独一人纳入低保。另一方面,调查发现社会救助工作低保对象的认定、动态核查和退出较为困难。其实这些困难的背后与深层原因是低保资格的含金量过高,专项救助覆盖范围狭窄、救助水平偏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全过程都要精准,有的需要下一番“绣花”功夫。
建议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和“贫困家庭”数据库,逐步消除专项救助资格与低保资格之间的绑定,尽快将各项专项救助覆盖到全体低收入家庭,同时提高救助力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专项救助真正发挥作用。
基于大数据技术优化中国农村社会救助瞄准机制
如何精准认定贫困对象是反贫困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越往后,难度越大,越要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过细工作。瞄准机制的完善应该充分考虑当前中国农村的实际环境和国际发展大趋势。就社会救助制度所嵌入的社会经济环境而言,首先,中国农村家庭的收入很大部分是实物收入,而且没有相应的信息系统提供核对依据。在此背景下,在发达国家运行良好的家计调查在中国农村就会遭遇“水土不服”,难以有效实施。另一方面,中国大部分农村社会仍然是熟人社会,共同生活在一个村庄的村民对彼此的生活境况都非常了解。这种熟人社会特征决定了农村反贫困在瞄准对象时需要依赖民主评议,但是完全依赖群众的民主评议则会造成一些问题。如:产生精英控制现象。就全球发展趋势而言,信息技术已经渗入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各类数据随之呈现指数增长,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运用大数据推动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正成为国际发展趋势,有关发达国家相继制定实施大数据战略性文件。中国政府于2015年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该《通知》提出要建设“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建设由城市延伸到农村的统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大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创新服务模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个性化、更具针对性的服务。”
建议基于大数据技术对农村社会救助瞄准机制进行优化,精准预测农村居民的救助需求,提升社会救助瞄准精度,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推动完善社会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开展创新创造,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脱贫攻坚战中,社会救助发挥着兜底保障功能,是国家整个反贫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本着“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则,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过细工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