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琴代表:要对"校闹"事件零容忍 加大打击力度

2017-03-12 23:01:11|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杨玉国

杨琴代表。易成晨 摄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易成晨):3月12日,在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湖北省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恩施州卫生学校副校长杨琴表示,由于在校学生受到意外人身伤害而导致的“校闹”事件屡屡发生,令学校和老师心力交瘁,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校闹”行为打击力度不够是重要原因。她建议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遏制这种风气,使校方能安心办学。

  杨琴说,学校作为人口密度较大的地方,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在所难免,发生这类事件后家长完全可以通过合法手段争取自己正当的权益和补偿。但现实情况是,由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引发的学闹、校闹问题不断升温,一些不理智的家长往往信访不信法,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维,围攻学校领导和老师、聚众游行、堵门堵路、网络诬陷甚至有打砸行为。

  杨琴举例说,一位办学经验丰富的小学校长向她感叹“一想到学校安全问题就让我心力交瘁甚至不想干了”;一名成年在校大学生在异地实习期间和哥们喝酒不幸身亡,家长纠集几十名家长亲戚纠缠学校并提出天价赔偿要求;学生不遵守校规私自翻院墙摔伤,法院判决学校承担相应责任并部分赔偿,“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由此才导致一些被吐槽的奇葩规定、雷人纪律出现,“比如学校体育课涉及器械体操等有危险动作的科目取消了,有的学校取消了春游,有的学校叫停了中长跑,有的规定课间休息只能去喝水上厕所,不能去操场玩耍,甚至在室内张贴不能奔跑的禁令,学生犯了错,老师说话都不敢大声,生怕学生脆弱的心灵遭受打击而出走、跳楼。为了防止学生跳楼,学校窗户尽量钉死。”

  杨琴认为,“校闹”主要原因一是学校一贯的靠赔钱了事的处理方式起到了不良的示范作用,助长了“校闹”风气,导致“花钱买平安、越买越不安”。另外是法律制度不健全,现有的法律规章对违法闹事行为的惩戒力度不够。此外还有我国对学生社会保险的政策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社会舆论推波助澜等因素。

  “不管是什么原因,采用不合法的方式来维权本身就是错误的,呼吁加强对‘校闹’依法治理。”杨琴说,这需要政府、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学校共同努力、共同担当。她表示,希望公检法机关坚持按现有的法律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对各种“校闹”事件零容忍,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对“校闹”一旦构成犯罪的行为,要毫不含糊的依法逮捕。法院在相关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应该从严处置,更多体现法律效果而不是社会效果。“只有通过司法机关依法处置‘校闹’,严厉打击一批‘校闹’事件,让‘校闹’者付出代价,才能形成法律的威慑力,才能给学校松绑减压,解除校方的后顾之忧,集中精力办教育。”杨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