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谈民生银行假理财风波 飞单后果应由民生银行担责
本报记者周芬棉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涉嫌伪造理财产品事件,因涉及近30亿元资金、百余位投资者而引起各界关注。《法制日报》记者今日采访了多位法律专家,多数专家认为,支行行长张颖出售虚假理财产品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其不良后果应由民生银行总行担责。民生银行最新发布公告态度很好,称民生银行将最大限度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银行打电话诱投资者买飞单
据公开资料,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及其他工作人员,向在该支行多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众多高净值客户推销“非凡资产安赢”等“非凡”系列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高达8.4%至9.16%不等。众多投资者在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营业场所购买了理财产品,有投资者反映所签文书包括《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转让协议》《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四份。
所谓的“转让协议”,销售人员解释称是因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急需资金,由于未到期不能赎回,就愿牺牲一定收益将产品转让出去,于是银行销售新的高收益理财产品由这些高净值客户受让。因此在这些文书中,除说明书之外,其他协议上都有转让人、受让人的手写签名。
同时,据投资者反映,这些文书都加盖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储蓄业务公章”。
事后证明,这些所谓的保本高收益理财产品是在民生银行总行从未备案、从未有过的理财产品,实则为假理财产品。也就是说,航天桥支行发售的理财产品涉嫌非法,俗称“飞单”。
销售近30亿元的理财产品出现问题,100多位投资者纷纷上门讨说法。
事实上,自2011年以来,已发生多起飞单事件。只不过此次民生银行的飞单事件,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而格外引人关注。
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已报案
自4月13日事件发生后,作为上市公司的民生银行,终于有了反应。
4月18日晚间,民生银行总行发布公告称:“本公司发现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有涉嫌违法行为,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目前,张颖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本公司已成立工作组,积极协助公安部门侦办。针对媒体报道的涉案金额及具体案情正在调查过程中,本公司力争尽快查明事实,最大限度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妥善解决各方诉求,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据悉,民生银行总行已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法律部总经理陈军担任执行组长,北京分行纪委书记、常务副行长杜鹏担任副组长。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已介入调查。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就相关问题,多次致电民生银行公关总监李利民,一直未得到回复。
张颖行为属于表见代理
记者采访的多位法律专家认为,张颖销售飞单造成的不利后果,应由民生银行总行担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说,从事实上讲,航天桥支行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销售理财产品,投资者在银行经营场所购买,加盖公章,且这些高净值投资者并非第一次购买理财产品,而这些理财产品属于非法。这些客观因素符合法律规定的表见代理特征,购买者相信张颖的销售行为,认可支行行长的代理人身份,相对人有理由认为张颖的行为代表民生银行。
关于表见代理的含义及其后果,在合同法第49条中有明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刘凯湘认为,依据这条法律规定,张颖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而且由于作为民生银行支行的航天桥支行只是民生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张颖行为的后果应由其委托人即民生银行总行承担。这就是说,民生银行总行应对此飞单承担法律责任,满足投资者兑付本金及利息的要求。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直言:民生银行当然应当承担责任,投资者没有责任。
邢会强说,投资者到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或者存钱,把钱给了银行工作人员就完成了自己的义务,至于这些钱是进了个人账户还是进了民生银行账户,投资者无法知晓。如果银行出现了内鬼把钱转为己有,那就由银行将内鬼揪出来,投资者没有这个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出现这样的问题,说明民生银行监管不力,自然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涌认为,张颖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同时也有侵权的成分。构成侵权。
张颖销售行为涉嫌诈骗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少军特别注意了公章的出处,是张颖私刻的“萝卜章”还是真公章?他说,银行的公章管理还是很严的,张颖如果用的是私刻的公章销售非法理财产品,且将钱打入自己的账户,那她的行为就更多地表现为私自行为,涉嫌诈骗。
王涌也认为,从刑法的角度讲,张颖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私自将理财产品款打进自己控制账户,涉及人数众多,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涉嫌构成诈骗。
她在支行非法销售理财产品,而支行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总行也没有违法故意,所以其行为涉嫌刑法的问题只涉及个人,与单位犯罪无关。
知名律师张远忠曾从宏观的角度向银监会建议,理财产品只做备案不做审查,如果没有严格的行政执法做后盾,无疑会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他认为,张颖应对销售飞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刘凯湘认为,投资者如果本息收不回来,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给付之诉。多数法律专家称,可将民生银行与张颖个人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返还本息。
至于投资者有无责任的问题,多数法律专家认为,投资者责任很轻微。对于高收益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应该多留心。应查阅中国理财网,或致电民生银行总行,询问是否有这种理财产品。事实上,正是由于有投资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咨询,才最终曝出航天桥支行违法销售理财产品的问题,最终将张颖带走接受公安部门调查,事件走向司法程序。本报北京4月19日讯
(原标题:法律专家谈民生银行假理财风波 航天桥支行飞单后果应由民生银行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