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冯实):3月3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就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有效防范培训质量不高、价格肆意上涨、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保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发展,联合发布公告。
公告指出,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确保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与培训对象的年龄状况、身心特点、认知水平相适应。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职责、标准、流程以及责任追究办法。
公告还明确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此前,全国各地按照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统一部署,依法依规查处非学科类培训恶意涨价行为,排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18.48万个次,发现恶意涨价机构52个。(消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