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抓实抓细疫情防控 精准推进复工复产】精准施策“保驾护航” 科学统筹复工复产 兰州全力跑出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度”
兰州石化集团口罩生产线开工生产。
大棚蔬菜抓紧育苗。
兰州轨道交通2号线投入建设。
各大商业中心复工。
重点项目复工复产。
市民生活物资供应充足。
交警保障交通出行。
3月的兰州,春意渐浓。整座城市的活力正在恢复,马路上的车流人流逐渐增多,工厂车间里机器的轰鸣声已经响起,重点项目建设工地也是一片忙碌的景象……
在疫情防控毫不放松的基础上,兰州市委市政府精准施策、科学施策。截至3月16日,兰州市50户重点企业全部实现复工复产,全市复工复产电力指数达91.6%。截至3月20日,2020年全市643个续建项目已复工503个,复工率达78.2%。
一揽子扶持政策出台
及早吹响复工复产“集结号”
2月中旬,兰州市委、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发布10条“干货”政策,从减免房租、减免税收、支持用工、稳岗降费、项目建设、金融支持、清偿欠款、扶持“双创”、资金补助和精准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为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和全面完成既定经济目标“保驾护航”。
疫情当前,信心贵比黄金。
10条“干货”政策,迅速被兰州市各级各部门分解细化,紧密协作落实,密集推出系列配套举措,包含“真金白银”的惠企措施,精准刺激企业复工复产、投资经营中关键环节,努力降低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为市场注入信心与力量。
兰州高新区率先发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10条“硬核”政策,并承诺在次月开始兑现,帮助辖区企业共渡难关。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落实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配套制定了更优惠的扶持政策,先后出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辖区中小企业共克时艰十二条政策措施》和《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从疫情应急保障奖励、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等方面解决企业最迫切的现实困难。兰州市商务局积极协调医药公司为物流企业开工复产提供防护物资保障,解决物流企业后顾之忧,并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予以贷款支持,解决商贸物流企业的资金瓶颈。全市各金融部门积极行动,及时满足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单列防疫信贷计划,确保有充足的信贷资源投向防疫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一揽子扶持政策出台,为企业及早恢复元气提供了“及时雨”。
政策先行服务跟进
精准施策为企业纾难解困
“对我们来说,目前最关注的是社保补贴、贷款贴息支持和融资担保支持这几条。”在兰州海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振海看来,融资领域的支持是对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企业的最有力扶持。兰州高新区出台的针对性政策恰好为企业提供了这样的帮助,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保障企业资金流通和生产经营活动发展起到积极助推作用。
兰州市工信局结合全市中小企业实际,制定出台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减免房租、减免税收、支持用工、稳岗降费、项目建设、金融支持、清偿欠款、扶持“双创”、资金补助和精准服务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同时,为963户纳税人协调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等增值税3931.4万元,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71.77万元,并为969家中小企业抵扣员工返程路费进项税额增值税2364.66万元。
兰州高新区财政主动承担企业房租,既保证了辖区企业复工后继续发展的后劲,又让区属国有资产免受损失,被辖区企业评价为“政府兜底、企业双赢”的利好政策。兰州经开区则突出对外资外贸企业的支持和鼓励,提出对疫情防控有贡献的外贸型企业,2020年度进出口额达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人民币奖励。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印发《“防疫情保稳定促发展”工作方案》,推出38条具体举措,从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强化市场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服务水平三大方面精准施策。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利用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大力推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网上办、掌上办”,保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运行通畅无阻。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推行“容缺式受理”制度,对因受疫情影响提交材料有困难的企业,实施承诺制,允许企业一边接受审批一边补全材料。
“一线工作法”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干部在一线下沉、情况在一线掌握、项目在一线调度、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动,这是兰州市发改委目前推行的“一线工作法”,以此靠实投资项目包抓责任,扎实推进省、市列重大项目,力争4月底续建项目复工率达到100%,上半年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70%。
兰州市积极组织各区县和各行业部门围绕“十四五”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西城市群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榆中生态创新城建设、十大生态产业、培育经济发展的“点、极、带”等方面,精心谋划凝练项目。截至3月20日,2020年全市实施的1167个项目中,643个续建项目已复工503个,复工率78.2%,524个新建项目手续已办结169个,办结率32.3%,已开工项目183个(含承诺制开工43个),项目开工率34.9%,项目开复工率分别高于上年同期10.5个、16个百分点。100个市列重大项目中,63个续建项目已复工61个,复工率96.83%;37个新建项目已开工18个,开工率48.65%。
金融保险同时发力
为企业复工注入“新鲜血液”
兰州市各个金融部门迅速行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兰州银行主动对接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地提供了1.5亿元的专项贷款支持。下一步,该行还将继续深入摸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和领域提供金融支持,与抗疫单位和实体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甘肃银行则根据重点保障企业信贷需求,研发推出“医贷通”和“抗疫贷”两款专属信贷产品,为企业“真解难、解真难”。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货币信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政策督办落实,通过建立监测反馈和沟通协调机制,畅通疫情期间意见反馈渠道,及时评估疫情对全省经济金融的冲击,妥善做好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实施。
保障农业生产
全市计划春播农作物超210万亩
兰州市通过对当前春耕形势的分析,对全市春耕备耕及“菜篮子”保供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2020年春季计划播种农作物219.04万亩。其中,粮食作物122.41万亩,经济作物96.63万亩。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石。在农资储备工作中,兰州市已完成各类农资储备量占所需量的70%以上。截至2020年2月21日,全市计划需用化肥5.94万吨,已备4.34万吨;计划需用农药313吨,已备183.7吨;计划需用各类籽种7.07万吨,已备5.76万吨。其中,计划需用小麦种子0.85万吨,已备0.74万吨;计划需用马铃薯种子5.02万吨,已备4.19万吨;计划需用玉米种子0.43万吨,已备0.34万吨;计划需用农膜0.68万吨,已备0.5万吨;计划需用有机肥57.93万吨,已备44.92万吨。
疫情防控期间,兰州市组织各区县加强设施蔬菜种植生产,重点强化日光温室保温、增温、补光措施,塑料大棚选用早熟抗寒品种,推广多层覆盖、抗寒栽培技术,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同时,为应对春季气候多变,特别是低温霜冻等灾害频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设施蔬菜的田间管理,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除雪、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确保冬春季蔬菜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截至2月21日,全市冬春蔬菜生产面积1.25万亩。其中,日光温室1万亩、塑料大棚0.22万亩、小弓棚0.02万亩、早春露地0.01万亩。日光温室蔬菜种植主要有茄子、黄瓜、番茄、番瓜、辣椒、韭菜、食用菌、叶菜等品种。(蒋凌 张万宏 李昕 陈玮 马艳玲 薛晓霞)
数据看兰州
全市2020年项目开复工速度加快
截至3月20日,2020年实施的1167个项目中,643个续建项目已复工503个,复工率78.2%,524个新建项目手续已办结169个,办结率32.3%,已开工项目183个(含承诺制开工43个),项目开工率34.9%,项目开复工率分别高于上年同期10.5个、16个百分点。100个市列重大项目中,63个续建项目已复工61个,复工率96.83%,37个新建项目已开工18个,开工率48.65%。
全市50户重点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
截至3月16日,兰州市340户规上工业企业已复工324户,复工率95%。其中50户重点企业全部实现复工复产,全市复工复产电力指数达91.6%。针对企业反映的交通运输、用工困难、原材料供应不足、资金短缺等实际困难,市工信局建立台账,即知即办,分类分批协调解决。目前已帮助72户企业解决74个问题。
申报2020年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40个
兰州市申报2020年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40个,申报资金42亿元,初步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22个项目35亿元。申报2020年专项债券项目131个,申请资金325.15亿元,已争取到项目19个,资金26.28亿元。申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114家,贷款需求44.68亿元,国家已列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23家。探索开展“屏对屏”招商洽谈签约新模式,举办重点项目对接及网络签约活动,签约引进项目4个,投资总额达560亿元。(颜晨 张万宏 李昕)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