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记者从9月1日召开的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全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签订搬迁协议36157户,占年度计划的90.39%,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的集中安置房18634套,占年度计划的78.11%,已搬迁入住16294户,占全年计划的40.74%。
甘肃省成立省级层面综合协调、搬迁范围和对象认定、工程质量、作风问题整治4个专责工作组,市县结合实际成立专责组,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推动搬迁任务落实,形成了省市县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出台《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范围及对象认定办法(暂行)》,为精准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提供制度依据。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聚焦规划选址、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配套服务、产业指导、环境治理、质量监管、监督执纪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上下联动,通力协作,为持续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省政府督查室组织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10件为民实事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通报发现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立足各自实际,尊重群众意愿,聚焦目标任务,在政策落实、选址规划、群众发动、设施配套、资金筹措、产业帮扶、工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渐次推进、全面铺开。(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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