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 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市民出行守法率,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田家庵一大队依托支队“严纪律、强作风、树形象”人民满意创建活动,在辖区选取桥南岗、绿茵里岗、吾悦广场等重要路口、人流量多的位置,开展宣传活动。
交警在现场悬挂了横幅,对过往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现场宣讲,发放单页宣传材料,邀请市民参加“守法我签名”等活动。告知市民出行需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需依法上牌入户,骑行参与交通时需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做一名文明守法公民。对查处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非机动车驾驶人,由执勤民警现场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开具处罚单据,非机动车驾驶人纷纷表示以后一定守法出行,文明出行。(付娜 记者 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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