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签订购销协议186份 预收购红梅杏108120公斤 彭阳县供销社助力红梅杏“名利双收”
彭阳红梅杏预计6月28日前后成熟上市,为更好发挥彭阳红梅杏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效应,提高地方农特产品的经济效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彭阳县供销社多措并举推进红梅杏预售营销。目前,该社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全县12个乡镇96个村,按照县上制定的《彭阳红梅杏营销实施方案》,签订红梅杏购销协议186份,预收购红梅杏共计108120公斤。
为做好红梅杏预售营销,彭阳县供销社协同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对接筛选出具有组织和营销能力的县域经销商5家,配合12个乡镇选取具有组织和营销能力的专业合作社25家。结合上年红梅杏销售情况,协同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选定8家电商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做好红梅杏销售工作。联合县上多部门召开红梅杏专题会议,对线上销售网店进行验收,并按照《2023年彭阳红梅杏预上市销售公告》,规范使用号段标识及产地溯源码,统一包装,严格执行“彭阳红梅杏”等级划分及2023年购销指导价。
同时,按照《彭阳红梅杏营销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指导社属企业彭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协同相关电商公司深入全县各乡镇红梅杏农户家中,与农户面对面签订红梅杏购销协议,深入了解彭阳县红梅杏种植面积及产量,确保红梅杏供应。
此外,配合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做好红梅杏包装设计、产品介绍及质检信息小卡片、包装盒印制等工作,确保外销的彭阳红梅杏统一包装、统一产品介绍等。(宁夏日报记者 马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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