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办实事 解民忧 省民政厅实施五个专项行动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云南省民政厅立足解决老年人养老急难愁盼问题,结合探索“民呼我为”“接诉即办”机制,部署实施“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行动、“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构建行动、“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行动、“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行动、“多样化服务供给”提升行动,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行动,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今年以来,省民政厅下拨1000万元,支持各地新建“老年幸福食堂”,对符合条件的给予3万至2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指导各地利用社区各类基础设施资源,引入餐饮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政府提供场所、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批后厨可视、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质量可评、价格公道的标准化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助餐服务点)。目前,全省已建成417个标准化“老年幸福食堂”,今年以来累计服务老年人700余万人次,解决了一大批独居、高龄、空巢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
实施“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构建行动,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今年,省民政厅下拨5.28亿元,加快城镇地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农村地区“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92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2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7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94个。下拨5858万元,支持曲靖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325张,为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10651人次,实现老年人“一键呼叫”,社区助洁、助急、助医、助浴等服务即可送上门。
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行动,让老年人住得安心。省民政厅下拨6000万元,按户均3000元补贴标准,支持各地对2万户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重点围绕“如厕洗浴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功能,加强技术支持和信息化建设。目前,全省已完成1.7万户改造任务,有效提升了老年人居家安全环境。
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行动,多举措温暖困境老人。为解决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缺失的问题,今年3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下拨省级补助资金7400万元,对具有本省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按不低于5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共惠及16.2万经济困难老年人。为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问题,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建立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居家探访与帮扶制度,健全以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为主要途径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
实施“多样化服务供给”提升行动,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养老选择。省民政厅指导各地严格按照《云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并将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目前,全省新建住宅小区交付配建养老服务设施656个,建筑面积达34.65万平方米。
省民政厅还积极推进3种“医养结合”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开设医院、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分支机构,推进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目前,全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148家,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签约率达98%。(记者 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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