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界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老外在宁夏     |     数说宁夏     |      宁夏优品
宁夏:擦亮平安底色 提升幸福成色
2024-01-16 14:02:44来源:宁夏日报编辑:郭建国责编:魏寒冰

  原标题:去年我区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 八类刑事案件破案率保持100% 擦亮平安底色 提升幸福成色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截屏2024-01-16 13.18.45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特巡警在巡逻。(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 摄)

  2023两会报告这么说

  切实保障社会安全。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提高城乡社区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信访工作“一重点两重复双交办”化解机制,高效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夏。

  2023我们这样干

  这一年,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宁夏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切实保障社会安全,以更高效率解决百姓烦心事。

  这一年,凝心聚力,共护平安。

  宁夏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为目标,开拓创新,主动作为,书写平安和谐的“宁夏答卷”。

  织密治理网

  探寻平安“最优解”,202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创新社会治理作为平安宁夏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为路径,出台《关于推进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推进区市县乡四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4个地市、9个县(区)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现全覆盖。

  宁夏建立源头防控、排查梳理、多元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行动;加强涉金融企业风险线索动态监测、分级预警,持续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和“扫楼清街”活动,建立维护金融稳定长效机制;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

  让信访变信任

  群众利益无小事。宁夏充分发挥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重要作用,打通堵点、消弭痛点、纾解难点,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2023年,宁夏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一重点两重复双交办”化解机制,依法高效解决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省级领导坚持带头阅办群众来信,坚持以点带面,化解高频难点共性问题,推动属地和部门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总结经验,带动同领域、同类别信访突出问题批量解决。

  针对倾向性、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宁夏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常态长效机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防范化解涉访风险,推动房屋不动产权办证难、保交楼问题列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重点任务完成工作清单,批量化解了拖欠工资及社保金、机动车“油改气”、集资融资等重点涉众型信访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明显提升。

  消除治安隐患

  用有力量有温度的执法办案,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

  2023年,宁夏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问题,纵深推进“云剑”“净网”“昆仑”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等47个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成功打掉了一批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坚持“小案快侦、抢案必破、盗案多破、有赃必追”,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明显上升。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宁夏建立街面警务工作站59个;部署开展“出警快一秒、平安多一分”专项攻坚行动,接处警速度提升近20%;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和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治理各类道路隐患3599处,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全面下降。

  亮点回眸

  2023年,宁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

  全区公安机关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247件重点信访事项全部化解,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7%。

  全区共梳理交办“一重点两重复双交办”信访事项344件次,已办结74件次,化解了涉及退役军人、企业职工社保、拖欠农民工工资、办证难等一批钉子案、骨头案。

  全区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2.1%,八类刑事案件破案率保持100%,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实现连续24个月同比下降,发案降幅、预警劝阻排名全国靠前。

  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保持平稳,公众安全感连续14年保持在90%以上。(宁夏日报记者 杨超 张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