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界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老外在宁夏     |     数说宁夏     |      宁夏优品
“彭阳红梅杏”入选国家首批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
2024-08-23 13:22:29来源:宁夏日报编辑:郭建国责编:魏寒冰

  8月22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了解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近日发布2024年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名单,宁夏“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项目榜上有名。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职能,在“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保护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2016年,“彭阳红梅杏”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23年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并通过有机产品认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地理标志产品彭阳红梅杏》(DB64/T1641-2019)为主的标准体系,发布《彭阳县红梅查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3—2027)》《“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等,让杏子品质有遵循,监管有规范。2024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首批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宁夏知识产权局积极指导帮助彭阳县市场监管局申报“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保护工程,严格对照建设和实施条件组织开展查漏补缺,确定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开展“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专项保护行动,“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从2019年的3家增至目前的18家,有效提升了“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质量和水平。(宁夏日报记者 陶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