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友东委员:对侵权违法者要罚到“伤其筋骨”

2017-03-11 16:39:29|来源:国际在线|编辑:赵妍

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会场。 摄影:聂峥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黎萌):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于3月1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就有关议题作大会发言。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秘书长高友东说,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的保护作用日益凸显。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保护效果与创新者的期待仍存在较大差距。

  高友东指出,现实中,“赢了官司丢了市场”、“贴钱维权”的事情屡见不鲜,严重挫伤了创新者的积极性。有调研指出,我国97%以上的专利、商标侵权案和79%以上的著作权侵权案,平均赔偿额分别仅为8万、7万和1.5万,而2015年美国专利诉讼赔偿的中位数高达1020万美元。相比之下,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过低问题非常明显。

  高友东举例说,某网站未经许可上传国内知名通讯社的稿件,每篇被侵权稿件的经济赔偿为100元到500元不等,绝大多数为200元,而中新网为每篇稿件支付的律师费则有2000元之多。有人因此感慨:“这到底是保护创作还是鼓励侵权?这几乎等于以低价买许可。”

  “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侵权违法成本过低。”高友东说,我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制裁出“手”不狠、下“药”不猛。与国外“倾家荡产”式处罚和“限制自由”式治罪相比,我国的制裁只是“动其皮毛”,未“伤其筋骨”,因而不但不能遏止侵权行为,反而助长了侵权者的嚣张气焰。知识产权“侵权易、维权难”,已经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问题和制约知识产权运用的瓶颈。

  高友东为此建议,确立科学合理的赔偿额度认定机制,如“用两倍到三倍的高额损害赔偿,迫使他们或破产、或回归正常的市场竞争。”他说,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灵魂。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唯创新者进,唯创新者强,唯创新者胜。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千千万万个“创新者”,他们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的创新热情需要用心呵护,他们辛勤劳动的果实更需要切实保护。

  “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有效的手段,坚决保护好创新者的合法权益,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高友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