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中国多部门协同配合密织“天网” 海外追逃追赃成效显著

2017-08-07 09:05:21|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涛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翟磊):7月的最后一天,外逃美国19年的“百名红通人员”黄红回国投案,成为中国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后第43名归案人员,而黄红投案回国的时间距上一名“红通人员”投案时间仅有不到三天时间!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反贪腐行动进入新阶段,海外追逃追赃与国内强力反腐相呼应。中国公安、司法、金融和外交机构协同配合,共同编织追逃追赃的法网,有力震慑了贪腐和经济犯罪分子,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犯罪嫌疑人杨秀珠,我们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人员,现在依法对你宣布逮捕。这是逮捕证。”2016年11月16日,“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就在杨秀珠投案自首的4天前,外逃15年的“红通人员”5号嫌犯闫永明从新西兰回国自首。如此高效、频密的节奏成为2016年中国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的一个缩影。时任中央追逃办负责人、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在总结2016年中国境外追逃追赃“战绩”时表示:“截至11月,‘天网’行动共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908人,其中外逃国家工作人员122人,追回赃款23.12亿元,百名红通人员19人。新增外逃人数进一步下降。2014年全面启动追逃追赃行动以来,一共追回2442人,追赃总额85.42亿元。”

  刘建超提到的“天网”行动始于2015年。这一年年初,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首次将海外追逃追赃列为年度重点反贪任务,并作出明确布署,中国执政党开展的海外追逃追赃大幕强势开启。时任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黄树贤表示:“一要建立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要做到情况明、数字准。二要组织重大个案的追逃,盯住个案,挂牌督办;三要加强国际合作;四要明确各地各个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要对外逃腐败分子一追到底,决不让他们逍遥法外!”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2015年3月,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正式启动。“天网”之下,则包括公安部牵头的“猎狐2015”、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国人民银行开展的打击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等多个子行动;同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首次集中公布了针对百名外逃人员的红色通缉令。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天网”行动的特点是多部门协同配合,对外逃贪官实施精确打击。庄德水说:“需要发挥各个反贪主体作用,与国外相关政府部门开展合作,阻断贪官外逃,同时对潜藏在国外的外逃贪官的住处、行踪以及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掌握,进行精确打击。”

  多部门协同行动成为中国新一轮海外追逃追赃工作的显著特点,不仅从中央到省、市以及部分县均设立追逃办,而且由负责纪检、司法、执法、安全、外交、金融等多个部门联合展开协同。

  与此同时,中国的海外追逃追赃国际合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仅过去的2016年里,中国与加拿大签订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这是中方在追缴犯罪所得领域对外缔结的第一个专门协定;中国第一次从法国引渡外逃人员;第一次与东盟在反腐败领域开展合作项目。而在相继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APEC)、20国集团(G20)等大型国际性会议上,反腐败国际合作稳步推进,中国通过积极参与规则制定,正在推动追逃追赃成为国际共识。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表示,国际反腐败网络的形成对中国具有重要意义,他说:“建立一个国际反腐败网络对中国来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信号,证明我们国家的反腐败已经全面的、系统的、规模化的走向了国际合作过程。”

  在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未来如何更加有效扼制贪官外逃、赃款外流?在反腐问题专家庄德水看来,预防机制的完善将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要发挥公安、检察、工商、银行、海关的作用,通过人员的管理、护照的管理以及资金的监控来预防贪官的外逃,同时也对官员的日常行为形成有效的监控,防止他们通过各种方式来隐匿资产、转移资产,甚至去办假护照、假身份证。我们不仅要在国际上布置天网,让贪官逃无可逃,也要在国内也布下天网,把贪官阻断在国门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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