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吉宁率上海市代表团在滇考察交流时提出 合力促进共同富裕 更好造福两地人民 王宁陪同 蒋卓庆参加
沪滇情深、再续新篇。12月9日至10日,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率领的上海市代表团在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宁陪同下,深入怒江、保山等州市,实地了解上海助力云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最新进展。陈吉宁说,对口支援云南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新征程新起点上,上海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勇挑重担、真抓实干,用心用情、接续奋斗,以务实协作、双向赋能推动两地高质量发展,合力促进共同富裕,更好造福两地人民。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参加相关活动。
党的二十大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一系列新部署。在助力云南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同时,沪滇两地以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为契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9日下午,上海市代表团一下飞机便前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到怒江减贫交流中心详细了解怒江打赢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的不凡历程。陈吉宁说,独龙族等直过民族整族脱贫,是我国脱贫攻坚创造人间奇迹的一个缩影,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令人震撼、深受教育。我们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保持帮扶政策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着力增强对口协作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携手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让当地老百姓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教育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得益于上海“组团式”帮扶,泸水市第一中学的教育教学水平持续提升。陈吉宁察看现场教学情况,与教师代表亲切交流。他说,培养一名学生,改变一个家庭。要结合帮扶学校和学生特点,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教学模式,不断提升组团式帮扶质效,留下带不走的人才队伍。要进一步拓展渠道、创新方式,推动两地教师深化学习互鉴,更好引导当地学生开阔视野、树立自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
产业帮扶是对口协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泸水市的云南全都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了解到企业以“工厂就是学校、车间就是课堂”为理念,带动当地农民就业、辐射周边农民增收,陈吉宁说,要更好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做强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在壮大产业中带动更多就业,在提升“造血”能力上下更大功夫,切实激发当地群众的内生动力,依靠勤劳双手创造更加美好生活。在保山市比顿咖啡产业文化园,陈吉宁听取沪滇合作助力园区文旅融合发展有关工作,了解咖啡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延伸情况。他说,要把上海的市场优势、平台优势、技术优势与云南的生态资源优势更加紧密结合起来,高水平发展具有高附加值的特色农业,在改造产业链、打通流通链、提升价值链上不断取得新成效,打造精品农业、品牌农业,更好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美誉度。在腾冲市鹏腾牧场,陈吉宁听取牧场运营管理、吸纳就业、助农增收等情况介绍。他说,对口协作既要搭建政府平台,也要用好市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加快探索形成互利共赢的新模式新机制,有效带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壮大。
让群众过上好日子,是沪滇对口协作的共同目标。在上海对口帮扶下,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寨村积极探索“村委会+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家家户户种植咖啡,新建了咖啡初加工厂,实施了村庄风貌改造提升工程。陈吉宁一路察看村容村貌,与村民深入交流,为乡亲们生活状况不断改善感到高兴。他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打赢了脱贫攻坚战。乡亲们脱贫只是迈向幸福生活的第一步,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上海要全力以赴把对口协作各项任务实施好推进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携手促进共同富裕作出新的贡献。陈吉宁叮嘱上海援滇干部要持续关心好脱贫户家庭,多走村入户,了解群众需求,办好为民实事。他鼓励脱贫户家庭要树立信心,“有党委政府关心,自己努力、大家帮忙,今后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
在腾冲市清水乡司莫拉佤族村,陈吉宁了解佤族历史传承,听取腾冲市乡村振兴情况介绍。他说,对口协作成效如何,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要更好回应他们的关心关切,推动帮扶工作不断拓面、提质、增效,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让幸福的佤族村更加幸福。
上海市领导诸葛宇杰、朱芝松、彭沉雷,云南省领导李刚、邱江、张太原、王显刚参加相关活动。(解放日报记者 张骏 云南日报记者 杨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