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云南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云南自贸区
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云南)将于9月2日至4日在昆明举办
2023-08-25 10:06:32来源:云南日报编辑:张科责编:周利宏

  原标题: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云南)9月2日至4日在昆明举办

  记者从8月24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云南)将于9月2日至4日在昆明举办。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本次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以“区域协调,开放发展,共赢未来”为主题,致力发挥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重要平台作用,深化区域合作,结合云南比较优势和产业基础,着眼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促进打造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助力云南产业强省建设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涉及客商企业数量达到2000户,截至目前,报名参加活动的客商已超过1200户,涉及绿色食品、生物医药、能源电子、新能源电池、新材料等众多产业,其中包括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制造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等重量级企业。

  为确保活动顺利成功举办,我省成立了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云南)组织委员会,结合云南实际设计安排“1+7+2”系列活动,主要分为综合活动1场、专题活动7个主题18场、延伸活动2场。

  从活动安排看,突出三个方面的特色。一是突出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定位,针对性谋划筹备产业转移对接活动,着力提升云南产业辐射力和带动力。二是突出云南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聚焦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和落实“3815”战略发展目标,在前期系列产业链研究谋划的基础上,围绕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和云南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针对性策划了18场专题产业对接活动,共商、共建、共享云南现代产业发展。三是突出完善云南产业生态,紧盯云南产业生态短板弱项,着力丰富活动主体。除组织重要投资主体参加活动外,还专门邀请院士专家以及行业协会、金融机构、高端智库、重点高校等参加,重点筹划安排省校战略合作、院士云南行活动,为云南产业发展把脉问诊、建言献策。

  从产业对接看,着重强化协同。强化政策协同,围绕产业转移主体发展需求,全面梳理优化土地、财税、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政策,组织各州市定向精准推介,全力满足参会企业政策信息需求,努力增强企业入滇兴业意愿。强化区域协同,重点对接广东、浙江、福建、江苏、上海等兄弟省市,在活动期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研发加基地”“资源加市场”等合作。重点邀请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分别介绍产业转移对接需求和指引。强化企业协同,此次活动邀请企业面广、数量多、层次高,省级部门、各州市立足现有产业发展情况,围绕为云南产业发展延链强链补链需求,精心研究分析,筛选邀请2000户目标企业参加活动,力促入滇企业和本土企业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从落地成果看,务求取得实效。注重供需对接,全面梳理各州市、各园区在区位、资源、产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对接愿景,形成381项承接产业转移需求清单,编撰《云南省承接产业转移材料汇编》,分州市设立产业投资服务热线,策划安排企业云南行活动,组织意向企业实地考察、深度对接,接续发力。注重机制保障,通过活动开展,分层分类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深化省部合作机制,强化省际合作机制,畅通政企合作机制,建立企业交流平台。活动期间将组织254个项目签约,并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抓到底”项目服务机制,力促产业转移洽谈项目签约落地见效。

  推进区域协调开放发展,有序有效承接产业转移,是云南聚焦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与全国同步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途径。省委、省政府主动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承办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云南),对促进云南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打造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以产业发展助力兴边富民,支撑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在工信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云南省审时度势、抢抓机遇,积极发挥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主动将承接产业转移作为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的重要举措,一大批龙头企业落地云南,“中国绿色铝谷”“光伏之都”建设加快推进,新能源电池产业规模快速扩张,有力支撑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记者 胡晓蓉 段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