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甘肃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第三十届兰洽会设立法律服务港
2024-07-09 15:02:38来源:甘肃日报编辑:王奇英责编:赵滢溪

  “在主展馆设立法律服务港,展现了甘肃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心。”首次亮相兰洽会主展馆的法律服务港吸引了不少参展商的关注,也赢得了他们对甘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肯定。

  据介绍,兰洽会法律服务港邀请来自甘肃锐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入驻,为来自国内外的参展客商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合同文本修订等综合法律服务。

  “通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来自国内外的参展商更加看好甘肃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兰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灿表示。

  白俄罗斯格罗德诺州副州长聂维拉对在兰洽会主展馆设立法律服务港给予积极肯定。他表示,兰洽会发挥着投资促进、人文交流、开放合作平台功能。通过设立法律服务港,为参展商、投资者提供精细化、个性化法律服务,不仅可以规避投资风险,也提高了投资效率。

  近年来,甘肃省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实现再优化、再提升,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全省重商兴商、亲商爱商、护商安商、利商富商的氛围愈加浓厚,吸引了更多优质企业投资甘肃、落户甘肃。(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崔亚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